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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第五章

德伯家的苔丝·第五章出自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它描写了一位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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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德北菲尔德主要依靠这匹老马作小本生意,马一死,生意就立刻垮了。如果说还不会马上贫穷,那么烦恼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德北菲尔德是当地称为懒散骨头的那种人;有时候他倒挺有力气工作;不过这种时候是靠不住的,因为不能碰巧有工作需要他;而且,他由于不习惯做日工的正规劳动,所以每当凑巧有工作的时候,他又特别缺乏毅力。

同时,苔丝因为是把她的父母拖进泥淖的人,所以心里一直在默不作声地盘算着怎样帮助他们从泥淖里摆脱出来;后来,她母亲就开始同苔丝商量她的计划。

“走运也好,倒霉也罢,我们总得应付,苔丝,”她说:“真是凑巧,最近发现你身上有高贵的血统,又正是需要它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找你的朋友碰碰运气。有一个非常富有的德贝维尔夫人住在猎苑的近郊,肯定是我们的亲戚,你知道不知道?你一定要去她那儿认这门亲戚,请她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帮忙。”

“我不愿意去她那儿认这门亲戚,”苔丝说,“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位夫人,她能客气地对待我们就很不错了——别指望她会帮助我们。”

“乖孩子,你会讨她的欢心的,你会要她为你做什么她就为你做什么的。另外,也许还有你不知道的好事呢。我听说过我已经听说过的事了,你猜猜。”

苔丝心里总有一种她惹了祸的沉重感觉,因此这就使苔丝对她母亲的愿望,比平时顺从多了;而且她还弄不明白,在她看来,她母亲的计划的好处很值得怀疑,而她的母亲一想到它就能从中得到满足。也许她母亲已经打听过,发现那位德贝维尔夫人是一个极有德行和菩萨心肠的老太太。不过苔丝的自尊心使她觉得,作为一个穷亲戚去求那位老太太,她心里是非常讨厌的。

“我宁愿想法找一个工作。”苔丝嘟哝着说。

“德北菲尔德,你来决定吧,”她的妻子转身对坐在后院的丈夫说,“如果你说她应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们到不认得的亲戚那儿去沾光,”他嘟哝着说,“我是这个家族中最高贵的一房的家长,我做事应该符合身分。”

在苔丝看来,她父亲不让她去的理由比她自己反对前去的理由更加荒谬。“好吧,马死在我手里,母亲,”她悲伤地说,“我想应该作点儿什么来挽救。我不在乎前去见她,不过求她帮助的事,你们一定要让我看着办。你们也不要老想着她给我找丈夫的事啦——那是愚蠢的。”

“说得很好,苔丝!”她的父亲以说教的口吻说。

“谁说我有这样的想法?”琼问。

“我猜想你心里是这样想的,母亲。不过我愿意去。”

第二天一早她就起了床,动身前往叫做沙斯顿的依山小镇,她在那儿就可以搭乘每个礼拜有两趟从沙斯顿向东前往猎苑堡的大车,大车从特兰里奇附近经过,那位神秘模糊的德贝维尔太太就住在那个教区里。

在这个难忘的早上,苔丝·德北菲尔德要走的路是从布莱克原野谷东北部高低起伏的中间地带穿过,她在这个谷中出生,她的人生也是在这个谷中展开的。对苔丝来说,黑荒原谷就是一个世界,因此黑荒原谷的所有居民就是整个人类。在她对一切都感到新奇的孩童时期,她就从马洛特村的栅栏门口和栅栏门旁的台阶上向下仔细地观察过这片谷地,那时候她感到很神秘,而现在她感到的神秘也没有减少多少。每天她都从自己房间的窗户里看见教堂的钟楼、村庄和白色的屋宇;尤其是高踞山顶的威严的沙斯顿小镇特别惹人注意;小镇的窗玻璃在夕阳里闪闪发光,宛如一盏盏灯火。她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即使这个山谷和这个山谷附近的地带,她通过就近观察而熟悉的地方只有一小片。远离山谷的地方她就去得更少了。四周山峦的所有外形她都熟悉,就像熟悉她的亲戚的面孔一样;但是对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她就只能根据在乡村小学学到的知识加以判断了。到今天她离开学校还只有一两年的时间,她离开学校的时候,她是学校里学得最好的学生。

在她上学的日子里,和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很喜欢她,在村子里可以经常看到她们三个女孩子走在一起——她们的年龄几乎一样大小——放了学肩并肩地从学校回家。苔丝走在中间,穿一件毛料连衣裙,连衣裙原先的颜色已经褪掉了,变成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模糊颜色;连衣裙外面穿一件粉红色的印花连胸围裙,上面有精致的网状花纹;她迈开两条细长的腿走路,腿上穿着紧身长袜,膝盖部分尽是一些抽丝小洞,那是她跪在路上和草坡上寻找植物和矿物中的宝贝撕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灰色的,披在头上像挂锅的钩子;她两边的女孩子用手搂着苔丝的腰;苔丝的两条胳膊就搭在两个女孩子的肩膀上。

苔丝渐渐地长大了,开始懂事了,这时候,她感到自己就像是一个马尔萨斯的门徒,来看待她母亲糊里糊涂地给她生下的一群弟弟妹妹了,因为养育他们、照顾他们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她母亲的智力只是一个快活小孩子的智力。对她自己家里一大群听天由命的孩子来说,琼·德北菲尔德简直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还不是最大的一个。

但是,苔丝对她的弟弟和妹妹却很疼爱、呵护,并尽力帮助他们,一放学回家,她就到附近的农田里割草、收庄稼,做一个帮手;或者去帮着做她喜欢做的事情,如挤牛奶、搅奶油,这是她从前在父亲养牛时学会的;因为她的手指头灵活,所以这种活儿她干得比成人还好。

她年轻的肩上担负的家庭重担,似乎一大大加重了,因此她应该作为德北菲尔德家的代表去德贝维尔的府上,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形下,到那儿去的苔丝就是德北菲尔德家向外显露的最好的一面。

她在特兰里奇的十字路口下了车,步行上山,向那个叫做猎苑的地方走去;她已经听人说过,在猪苑边上的平坦地上就能找到德贝维尔的居处。它不是一座普通意义上的庄园,没有田地,没有牧场,也没有让庄园主为了自己和家庭的日常开销而从他们身上把油水挤出来的牢骚满腹的农工。它不是那种庄园,而且远不是那种庄园能够相比的;它完全是一座纯粹为了享乐而建的一幢乡村别墅,除了建筑别墅所需要的土地和一小块由庄园主经管、由管家照看的养鸟的农田外,就再也没有一亩添麻烦的田地同它连在一起了。

苔丝最先看见的是用红砖盖成的门房,然后才看见屋檐上长满的厚厚的长青藤蔓。苔丝以为这就是庄园本身;她怀着惶恐不安的心情走过偏门,走到车路转弯的地点,这时候,她才看见出现在眼前的庄园全貌。庄园是最近新盖的——几乎全是新的——它也是同样的深红颜色,同偏门长满的长青藤蔓形成鲜明对照。在周围浅谈柔和的颜色的对照下,它就像一簇天竺葵的红花突现在那儿;在屋角后面的远处,展现在眼前的是猎苑的一大片柔和的淡蓝色风景——的确是一片让人肃然起敬的森林,是英国残留下来的已经不多的原始森林中的一片;在古老的橡树上,仍然还找得到朱伊德槲寄生,林中的茂密的水杉树不是人工栽种的,它们从人们把它们的枝条砍下来做弓箭的时候就生长在那里。但是,所有这些古老的森林,虽然从山坡上可以看见,但是却已经超越这片产业的边界了。

在这块幽静舒适的地产上,一切都是光明的,兴旺的,管理得井井有条;占地几英亩的温室从山坡上延伸下去,一直到了山脚下的萌生林那儿。一切东西看起来都像钱币一样——就像从造币厂里新铸造出来的钱币。在奥地利松树和四季长青的橡树的遮蔽下,配备了各种最新设备的马厩半掩半现,崇高威严,就像是为了方便教民而修建的小教堂。在一片广阔的草坪上,架着一座供装饰用的帐篷,帐篷的门朝着她的方向。

天真纯朴的苔丝站在一条砾石铺成的弯道边上,神态里半带着惊慌,惊讶地看着。在她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她到了什么地方的时候,她的两条腿就已经把她带到了这个地方;而现在看来,一切都完全和她期望的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呢;可是这一家全都是新的。”她说,口气里一派天真。她心里真希望她没有那样轻易就接受了母亲的“认亲”计划,而想法在自己的家门口找到了帮助。

德贝维尔家——或者像他们最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叫斯托克·德贝维尔家拥有这儿的一切产业,在英国如此保守的这块地方看到这样的家庭,是有些异乎寻常的。特林汉姆牧师说,我们那位步履蹒跚的约翰·德北菲尔德是英国古老的德贝维尔家族唯一仅存的嫡系子孙,他说的倒是真的,或者说接近真的;他还应该加上一句,他知道得清清楚楚,叫斯托克·德贝维尔的这户人家就像他自己一样,本来就不是德贝维尔家族的真正后裔。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如果要重新嫁接德贝维尔这个急需更新复苏的名字,斯托克这户人家倒是一根上好的砧木。

最近死去的老西蒙·斯托克是北方的一个本分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放债的),发财以后,他就决定在英国南部定居下来,做一个乡绅,好远离他做生意的那个混乱地方;迁居过来的时候,他感到有必要改换一个名字,这名字既要避免别人一下子就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又要不像原来赤裸乏味的名字那样平凡。他在大英博物馆里找到那些记载英国南部他计划移居地方的已经灭绝、半灭绝和破产家族的文献,仔细地查找了一个小时,最后认为德贝维尔这个姓看起来和听起来比其它任何一个姓都不会差:因此德贝维尔就被加到了他自己的姓上,为他自己和他的世代子孙所用了。不过他在这方面并不是一个让想法失了分寸的人,在新的基础上重建他的家庭这棵树的时候,总是合情合理地编造家族之间的通婚和同贵族的联系,从来不在严格合适的身分上加上其它的头衔。

关于这个运用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一无所知——更多的是令他们难堪;说实话,他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这种添加姓名的可能性;他们只是认为,尽管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赐予的,但是一个家庭的姓氏却是天生的。

苔丝还站在那儿犹豫着,像一个沐浴的人想跳进水里去一样,不知道是跳进去还是退回去,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从帐篷黑色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他是一个个子高高的抽着烟的年轻人。

她的皮肤近乎黝黑,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但形状却长得不好,虽然他至多不过二十三四岁,但是他的嘴唇上方已经蓄上了仔细修剪过的黑色胡须,胡须的尖端向上翘着。尽管在他的身上带有粗野的神气,但是在他的绅士的脸上,在他那双滴溜直转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

“啊,我的美人儿,我能为你效劳吗?”他走上前来说。他看见苔丝站在那儿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又说:“不要害怕我。我是德贝维尔先生。你到这儿来是看我的还是来看我母亲的?”

同房子和庭院的差别比起来,这个德贝维尔的化身同沿用德贝维尔名字的人比苔丝所期望的相差更远了。在她的幻想里,它应该是一张老人的庄重严肃的脸,是对所有的德贝维尔的面部特征的升华,脸上的皱纹是记忆的体现,像象形文字一样代表着她的家族和英国好几百年的历史。但是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就只好鼓起勇气来应付眼前的事,回答说——

“我是来拜访你母亲的,先生。”

“我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这个冒牌人家现在的代表回答说;因为这个名叫阿历克先生的人,就是那位最近死了的绅士的独生儿子。“你的事我能不能代劳呢?你想见她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只是——那件事我简直说不出来!”

到这儿来认亲,这件事苔丝心里感到确实好笑,她这种感觉现在变得更强烈了,虽然她心里有些害怕他,总的说来在这儿感到局促不安,但她还是把玫瑰红的嘴唇咧开,装出笑容来,这一下真叫黝黑的阿历克神魂颠倒。

“真是太叫人难为情啦,”她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好告诉你!”

“没有关系,我喜欢听叫人难为情的事。往下说吧,亲爱的,”他和和气气地说。“是我母亲让我到这儿来的,”苔丝接着说,“说实在的,我自己心里也愿意来。不过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我到这儿来,先生,是想告诉你我们都是一个家族的人。”

“噢!穷亲戚吗?”

“是的。”

“是姓斯托克的人吗?”

“不是;姓德贝维尔。”

“是的,是的;我说的姓是德贝维尔。”

“我们的姓现在读变了音,读成了德北菲尔德;但是我们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姓德贝维尔。考古学家也认为我们姓德贝维尔,——而且——我们还有一方古印,上面刻有一面盾牌,盾牌上面有一头扑起的狮子,狮子的上方是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把非常古老的银匙,银匙的勺儿是圆形的,像一把小勺子,上面也刻有一座相同的城堡。不过这把银匙已经用坏了,所以我母亲就用它来搅豌豆汤。”

“银色的城堡肯定是我们的盔饰,”他温和地说。“我家的纹章上也是一头扑起的狮子。”

“因此我母亲说,应该让你们知道我们——因为在一场严重的事故中,我们的马死了,我们是德贝维尔家族的大房。”

“你的母亲真是太好了,让你来告诉我这个。我也不会拒绝她让你来拜访我们。”阿历克说话的时候,打量着苔丝,把苔丝看得脸上有点儿发红。“所以,我漂亮的姑娘,你是以亲戚的身份来看望我们了?”

“我想是的。”她吞吞吐吐地说,又局促不安起来。

“哦——这没有什么不好。你们家住在什么地方?是干什么的?”

她把具体情形对他简单地说了说;回答了他问的一些问题,就告诉他她打算搭乘她到这儿来的时候坐的那趟车回去。

“要等到那趟车转回来经过特兰里奇十字路口,时间还早得很。我们到庭园里走走,等车回来,我漂亮的小堂妹,好不好?”

苔丝希望尽量缩短她的这次访问,但是那位青年一直强劝着她,她只得同意陪他走走。他带着她在草坪里、花圃里和温室里走了走,然后又到果园里和花房里走了走,在那儿他问她喜不喜欢吃草莓。

“喜欢吃,”苔丝说,“要等草莓熟了我才喜欢吃。”

“这儿的草莓已经熟了。”德贝维尔开始为她采摘各种各样的草莓,弯着腰把草莓递给站在他后面的苔丝;他一站起来,就立刻从“英国王后”种的草莓中挑了一个特别好的草莓,拿着草莓的把儿送到了苔丝的嘴边。

“不——不!”苔丝急忙说,一边举手挡在他的手和她的嘴巴之问。

“废话!”他坚持着,苔丝有一点难过,只好张开嘴巴把草莓吃了。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着,消磨了一阵时光,每当德贝维尔请她吃草莓,她都半推半就地吃了。苔丝吃不下草莓了,他就把草莓装在她的小篮子里;然后,他们两个人就转到玫瑰那儿,他摘了一些玫瑰花朵,递给苔丝,让她戴在胸前。她依从着他,就像在睡梦里一样,她的胸前戴不下了,但是德贝维尔还是又摘了一两个玫瑰的花蕾插进她的帽子里,而且还十分慷慨大方地在她的篮子里堆了一些其它的花朵。装完了,他看看手表说:“现在是你吃点东西的时候了,然后就该动身了,如果你想搭车去沙斯顿的话。过来吧,我着能找到一点什么东西请你吃。”

斯托克·德贝维尔又把她带回到草坪那儿,就把苔丝留在那儿,自己进了帐篷,不一会儿,他就准备好一篮子便餐拿了出来,放在苔丝的面前。很明显,这位绅士是不愿意他们两个人私下的愉快谈话让仆人给打扰了。

“我抽烟你不在乎吧?”他问。

“哦,一点儿也不在乎,先生。”

他透过弥漫在帐篷里的一缕缕烟雾,观看着苔丝漂亮的无意识的咀嚼,在苔丝·德北菲尔德天真烂漫地低头欣赏胸前的玫瑰的时候,她没有意识到在那麻醉人的蓝色烟雾后面,正潜藏着她人生戏剧中的“悲剧性灾难”——她站在那儿,光艳照人,就像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的血红色光芒。她有一种品质,这种品质现在却变成了对她不利的因素;也正是这种品质,引起了阿历克·德贝维尔的注意,使他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身上。也正是她丰满的面容和成熟的身体,使得她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龄显得更像一个成年妇人。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了这种特征,但是却没有这种特征所表示的本质。这个特点曾经偶尔在她心里引起烦恼,后来她的同伴告诉她说,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个缺点就会得到纠正。

不久她就把饭吃完了。“我现在要回家了,先生,”她站起来说。

“你叫什么名字?”他陪着她沿着大车道一直走到看不见房子的地方问。

“苔丝·德北菲尔德,住在马洛特村。”

“你还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我——是我弄死了它!”她回答说,在她详细说明王子之死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因为马死了,我真不知道要为父亲做些什么。”

“我一定要想想,看能不能帮帮你。我母亲会给你安排一个工作的。不过,苔丝,不要胡说什么‘德贝维尔’了;—一你知道,只能叫德北菲尔德——那完全是另一个姓。”

“我也不再希望更好的姓了,先生,”她带着几分自尊说。

有一会儿——仅仅有一会儿——当他们走到大车道转弯的地方,在高大的杜鹃树和针叶树中间,在门房看不见的地方,他曾向她把脸伸过去,仿佛要——不过他没有把脸伸过去:他仔细想了想,就放苔丝走了。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要是她已经看出了这次会面将意味着什么,她也许就要问一问,为什么命中注定那天看见她并垂涎她美色的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而不是另外那个在各方面都让她感到可心可意的人——一个刚好在人类中间能够找到的让她可心可意的人;可是在她认识的接近这一标准的人中间,她在那个人心中只留下一个短暂的印象,并且差不多已经被他忘记了。

在世间一切事物中,恰当适宜的计划执行起来就变成失当,渴求的呼唤很少引来应答呼唤的人,恋爱的人也很少同恋爱的时机刚好一致。每当见面可能导致美满的结果时,造物主往往不在那个时候对她的可怜生灵说一声“见面吧”,或者每当捉迷藏的游戏把人累得精疲力竭心里厌烦的时候,造物主也不对高呼“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也许我们渴望知道,当人类的进步到达完美的顶点时,人类的直觉更加敏锐了,把我们颠来倒去的社会机器配合得更加紧密了,在那个时候,时代的错误会不会得到改正;不过这种完美现在是无法预言的,甚至也是不可能想象出来的。我们知道的只是,在目前的事例中,就像在千百万的事例中一样,不是一个完美整体的两个部分在一个完美的时刻互相碰到了一起;而是与其相配的一半迷失了,孤零零地在世上漂泊,浑浑噩噩地等待着,一直等到先前那个时刻的到来。也就在这种糊里糊涂等待的笨拙延宕中,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难,以及种种短暂的离奇的命运。

德贝维尔回到帐篷以后,就叉开双腿坐在椅子上沉思起来,脸上闪现出得意的神气。接着,他就哈哈大笑起来。

“哈,我真走运呀!多有趣的一件事啊!哈——哈——哈!真是一个叫人馋涎欲滴的小姑娘啊!”[2]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