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萍华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79年07月——1980年12月,广东制药厂化验室化验员;
1980年12月——1985年01月,广东制药厂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期间:1981年02月—1984年12月,广东省业余科技大学学习);
1985年01月——1992年09月,共青团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秘书长、城工部部长、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2年09月——1998年03月,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期间:1993年09月—1996年01月,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9月—1998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8年03月——1999年12月,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团中央委员(期间:1999年09月—2002年0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99年12月——2003年06月,广东省佛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2年9月—2002年12月,在广东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年06月——2006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6年10月——2008年02月,广东省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02月——2008年03月,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
2008年03月——2008年03月,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年03月——2011年01月,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01月——2011年03月,广东省肇庆市委书记;
2011年03月——2016年04月,广东省肇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03月至2016年0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广东省委决定:免去徐萍华同志的肇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6年4月20日下午,肇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1]会议决定:接受徐萍华辞去肇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5月2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发布公告称,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萍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6月,免去广东省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