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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星,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

张鸿星
国籍 中國

任江西省抚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1]

目录

人物履历

1982.09——1985.08,江西省婺源茶业学校学生;

1985.08——1990.07,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茶叶局干部,办公室主任

1990.07——1993.05,婺源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长;

1993.05——1995.07,婺源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5.07——1995.11,婺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7.02,婺源县思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02——1999.01,婺源县思口镇党委书记;

1999.01——2000.09,婺源县秋口镇党委书记;

2000.09——2001.03,婺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2]

2001.03——2002.05,婺源县副县长;

2002.05——2003.05,上饶市建设局副局长;

2003.05——2005.07,上饶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3]

2005.07——2007.04,上饶市信州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2006.07—2007.04兼任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党工委书记);

2007.04——2008.12,上饶县委书记(2006.04—2008.08香港公开大学、中国社科院联办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

2008.12——2009.06,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上饶县委书记;

2009.06——2011.08,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08——2011.09,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1.09——2013.06,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3.06——2015.03,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南昌市行政学院第一院长。

2015.03——,抚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5.05——,抚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江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