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生
張春生,男,漢族,1964年3月生,山西臨汾人。
1985年7月,參加工作。
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貿易經濟系商業經濟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學位。
現任中央紀委常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1]
目錄
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山西財經學院商業經濟系商業經濟專業學習
1985.07-1992.09,山西財經學院商業經濟系助教、講師(其間:1987.09-1990.07,上海財經大學貿易經濟系商業經濟專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1.07-1992.07,山西省糧油議價公司掛職鍛煉)
1992.09-1995.07,中國人民大學貿易經濟系商業經濟專業博士研究生
1995.07-1996.08,國家體改委市場流通體制司市場價格處試用期幹部
1996.08-1997.11,國家體改委市場流通體制司市場及價格體制處副處長
1997.11-1998.09,國家體改委市場流通體制司國內貿易體制處副處長
1998.09-1999.12,國務院體改辦產業與市場體制司副處長
1999.12-2001.09,國務院體改辦產業與市場體制司處長
2001.09-2003.03,國務院體改辦市場流通體制司處長
2003.03-2003.08,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總體改革處處長
2003.08-2008.08,國家人口計生委發展規劃司副司長(其間:2007.03-2007.06,國家行政學院廳局級公務員任職培訓班學習;2007.08-2008.08,掛職任陝西省咸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08-2011.03,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司長
2011.03-2013.06,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主任
2013.06-2016.12,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法制司司長(其間:2014.09-2015.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6.12-2017.04,中央紀委第十紀檢監察室主任
2017.04-2017.10,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副部長級)
2017.10-2018.03,中央紀委常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8.03-,中央紀委常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
擔任職務
第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
一帶一路廉潔和深化反腐敗
張春生在京會見出席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廉潔絲綢之路分論壇的哈薩克斯坦公務員與反腐敗署辦公廳主任阿赫梅特讓諾夫,就共同推動「一帶一路」廉潔建設和深化反腐敗司法執法合作交換意見。[2]
取消享受正廳級退休待遇
2019年12月21日,山西紀檢委、監察委網站 - 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晉中市政協原主席張春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張春生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薄,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給予他人禮金。
張春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春生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鑑於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正廳級退休待遇,按二級巡視員確定其退休待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