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是一本清朝出現的文學作品,以韻文寫成。內容以儒家道德為主,但未必能代表儒家核心思想。弟子規本身與儒家經典里的論述存在矛盾,甚至有自相矛盾。一般認為作者是滿清康熙年間的秀才李毓秀,後經賈存仁修訂改編,改稱《弟子規》。
目錄
內容
其內容取自《論語·學而篇》中的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核心思想是孝、悌、仁、愛。
《弟子規》是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的文體方式編纂而成。然後再以《總敘》、《入則孝》、《出則弟》、《謹》、《信》、《汎愛眾》、《親仁》和《餘力學文》等部分來加以演述。列舉為人子弟在家、外出、待人接物、求學等應有的禮儀和規範,特別講求家庭教育和生活教育[1]。
影響
據稱,歷代用韻語編成,傳授倫理道德的蒙學讀物中,以《弟子規》的影響最為廣大。自清代開始傳授以來,幾乎沒有任何一部蒙學讀物比它更為風行,即便是自宋代以來就長期風行的《三字經》,也幾乎因《弟子規》的傳授而廢棄。在清代,許多地方政府都曾飭令所屬州縣,將《弟子規》列為私塾或義學的童蒙必讀書籍。《弟子規》是清中期以來流行最廣,影響最大的蒙學教材[2]。
但是,江南大學副教授黃曉丹指《弟子規》誕生於清代,而做清代文獻研究的黃接觸了大量清代的詩文集、傳記和家譜,卻從來沒看到過有提到《弟子規》。黃問及研究民國文獻的朋友、讀過大量現代學者的回憶錄和傳記的朋友,發現他們也都從未見過《弟子規》。並指「《弟子規》編成後,因其通俗易懂,易於背誦,甚為普及,清代末年有的地方官府還將其定為私塾、義學的必讀教材,甚至作為『勸善』書籍,在祠堂、茶館、書館中進行宣講,使其廣為流傳。」的說法來自於文革時期的《天津師院學報》1974年01期文章《<弟子規>宣揚了什麼?》。根據台灣師大劉雅苓與東北師大周明傑的考證,《弟子規》在鴉片戰爭之後才出現,作者過世後一百年之內並沒有廣泛出版。在《四庫大系系列數據庫》9153種書里,檢索《弟子規》,只找到兩條文獻。「廣為流傳」的說法有誇大和臆測的嫌疑。檢出的一條文獻說:「勞乃宣,字玉初,浙江桐鄉人。同治十年進士,……任吳橋,創里塾,農事畢,令民入塾,授以弟子規、小學內篇、聖諭廣訓諸書,歲盡始罷」(《清史稿·勞乃宣傳》)。說明《弟子規》最初的使用環境是祠堂、茶館、書館,使用對象是幹完農活的成年人,適用範圍是社會下層,李白杜甫沒有讀過它、清代的知識階層也不讀它。勞乃宣教授《弟子規》的本來目的是原先教育不識字的成年農民識字,並使其不違法;是用於向那些被剝奪了更高發展要求的農民勸善的行為規範。《弟子規》本來也不是專門寫給兒童的。它的流行是二十一世紀開始的。
視頻
弟子規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弟子規對當代社會的價值,瑞文網,2017-07-30
- ↑ 《弟子規》是本什麼樣的書? ,搜狐,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