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约翰逊·古德诺
弗兰克·约翰逊·古德诺(Frank Johnson Goodnow),1859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州布鲁克林市一小康之家。古德诺的学术成就主要是在行政法学领域,是美国公共行政与市政学的重要的奠基人和权威,著有《政治与行政》等书,对20世纪美国功能主义政治学的发展颇有影响。
生平 1882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位。从1884年起到1913年来华前,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讲授历史学和行政法学等课程。中国近代著名外交家顾维钧1909年在哥大读硕士时,就曾修过他讲授的宪法和行政法课程。在19、20世纪之交美国市政管理体制改革运动(即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进步运动")中,古德诺是积极的推动者和倡导者。当时美国原有的市政体制弊病丛生,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社会上要求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古德诺积极参与纽约市的市政体制改革,起草该市市政法案,是当时颇负盛名的社会改革人士。他主张行政适度集权并对政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将效率、等级官僚制以及纪律引进公共管理的实践之中,对美国公共行政体制的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折叠编辑本段民国政府顾问 古德诺来华担任民国政府的宪法顾问,系经由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引荐。1911年10月,该基金会派其董事、教育家伊利奥特前来亚洲做一次短期考察以拓展会务。1912年3月底伊氏抵北京,会见了袁世凯的秘书蔡廷干、国务总理唐绍仪,提到建议中国政府聘请外国顾问的事,并称卡耐基基金会可以从西方国家,选聘民国政府各部门所需用的有能力的顾问。4月26日在唐的陪同下,伊利奥特晋谒袁世凯,建议袁聘用外国顾问,袁未置可否。直到次年1月,民国政府出于制定宪法之需,袁世凯也愿意延聘一位美国知名学者当顾问以装点门面,于是蔡廷干代表袁政府,通过美国驻华公使馆与美国国务院,致电伊利奥特,请卡耐基基金会推荐一位精通宪法条例且对法国宪法较熟悉的专家来华任法律顾问。该基金会经过考虑,决定荐举古德诺。卡耐基基金会之所以如此力劝民国政府聘请洋顾问,其原因正如伊利奥特致函唐绍仪所称:中国"必须雇用外国顾问并给他们以足够的权力,才能使西方资本家和政府相信,确保国家取得充裕的收入并以一种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方式使用(外国贷款)"。这是在对中国表示友好的表象下为西方在华利益着想。
主要影响
由于《共和与君主论》客观上确实为帝制运动起了舆论宣传作用,所以当时就有各种传闻和谣言,称古德诺是接受了袁氏重金贿赂而捉刀炮制此文。其实此类传闻并无任何实据。再者此文在基本观点上与作者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决非纯粹出于个人私利的违心之言。必须指出的是,古德诺与袁世凯等的立场并不完全一致,最关键之处在于前者所主张的君主制是立宪君主制,而后者所主张的则是专制君主制,这两者间是有根本区别的。不过古氏的许多言论更强调的是君主制与共和制的区别而非立宪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的区别,所以当然很容易让帝制派来个偷梁换柱,在君主制的名义下以专制君主制替换立宪君主制。对此,梁启超在8月20日的《大中华》上撰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说的很清楚,他认为没必要在国体是否应为君主或共和这个问题上做无谓的论争和反复,只有政体保持立宪才是最重要的。
是年8月底,因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开学在即,古德诺匆匆返美。此后民国政坛发生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闹剧,而古氏在中国舆论界中亦复归于沉寂。尽管依照合同他仍充任民国政府的兼职宪法顾问,直至1916年5月正式到期去职,但他已远离中国的政治中心,这段时间他都在美国任校长。直到袁政权垮台后的1917年才又来华一次,参与由芮恩施等人发起并成立于北京的"中国社会政治学会"。1929年古德诺退休,在平静的生活中度过了最后的10年,于1939年11月15日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