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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性肺結核

開放性肺結核
圖片來自搜狐網

開放性肺結核是指肺結核進展期與部分好轉期患者,其痰中經常有結核菌排出,具有較強的傳染性,故必須隔離治療。[1]

目錄

概念

開放性肺結核是指肺結核進展期與部分好轉期患者,其痰中經常有結核菌排出,具有較強的傳染性,故必須隔離治療。

結核病是一種古老的以呼吸道傳染為主的慢性傳染病。Bartheles氏證實,在公元前約1萬年的石器時代人脊椎骨上就已有結核病變。隨着當今世界國際間交往的日益頻繁,結核病常隨帶菌者從一個地區傳到另一個地區,形成局部或大範圍傳播流行。

病原學

結核菌屬於分枝桿菌屬,分為人型、牛型、鳥型、鼠型等,對人類有致病能力的有人型和牛型,其中人型結核菌為人類結核病的主要病原菌(占95%以上),牛型結核菌次之,其它類型結核菌人類罕被感染。

結核菌為長約1~4μm、寬約0.3~0.6μm、稍彎曲的細長桿菌,兩端鈍圓。抗酸染色呈紅色,最適生長溫度為37℃,在氧氣豐富的環境生長良好。結核菌對外環境的抵抗力較強,100℃15分鐘或直接陽光下2~3小時才能將其殺死。

流行病學

傳染源

結核病的傳染源主要是續發性肺結核病人。痰塗片陽性的肺結核病人傳染性最強;僅培養陽性的病人傳染性弱;痰塗片和培養均為陰性者無傳染性。[2]

傳播途徑

咳嗽傳播是結核病的主要傳播途徑。排菌的肺結核病人在咳嗽、大聲談話、打噴嚏、大笑時排出含有結核菌的「微滴核」,這種「微滴核」長期懸浮於空氣中而造成傳染。

人群易感性

人對結核菌均易感,首次吸入結核菌都能造成感染。但感染後即直接發展成臨床上的進行性結核病者極少,多終生處於「潛伏狀態」,其中僅有少數人因為機體抵抗力低才引起以內源為基礎的繼發性肺結核病發生。

臨床表現治療

臨床表現

(1)、全身症狀

本病在活動期可以沒有症狀或僅有輕度非特異性症狀,如咳嗽、不適、易疲勞、午後潮熱、盜汗,此外還可能有胸膜炎性疼痛,痰中帶血,偶爾伴有肺外結核合併症。

(2)、肺部體徵

肺結核即使在活動期亦較難發現肺部體徵,僅有時在肺上葉可聞濕羅音,呼吸音減弱,語音亢進,如有較多的濕羅音時,表示肺部有空洞形成的可能。

治療

對臨床上有結核毒性症狀、痰菌陽性、X線病灶具有炎症成份、或是病灶正在進展或好轉階段的活動性肺結核病人,選用鏈黴素、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對氨水楊酸等抗結核藥物進行規範、合理的化療。

疫情管理

(一)、開放性肺結核患者痰液中可排出大量的結核桿菌,一旦診斷為開放性肺結核,必須隔離治療,直至痰液中結核桿菌培養陰性為止。

(二)、與開放性肺結核病人接觸的人員,應帶口罩,必要時須作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者應作胸部X線檢查,陰性者應在不接觸患者2個月後重複作一次結核菌素試驗,以排除感染。

(三)、患者的痰液要吐在紙上焚燒,痰杯浸泡在2%石炭酸或1%甲醛溶液中滅菌;患者的衣物及生活用品煮沸或太陽下曝曬滅菌。

(四)、國境衛生檢疫人員應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對出入境人員及口岸從業人員實施結核病監測,如果發現入境的外國人患開放性肺結核,應禁止其入境。中國人患開放性肺結核者應登記,建議其住院隔離治療,並將該患者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旅行目的地的國境衛生檢疫或結核病防治機構。

檢疫監測

(一)、掌握世界、本國、本口岸地區結核病的疫情動態,建立健全結核病例登記、報告和轉診制度。

(二)、利用口岸傳染病監測健康體檢的場所,開展開放性肺結核諮詢工作,向廣大群眾宣傳結核病的傳播途徑、防治措施及國際旅行健康的有關事宜。並通過諮詢發現可疑病例,以做到早發現、早治療。

(三)、各地國境衛生檢疫及結核病防治機構應密切配合,建立必要的監測網點,做好疫情預測預報。開展口岸內人群的卡介苗接種工作,提高人群的免疫力,控制結核病的傳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