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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之神》

作品名称: 《庙之神》

创作年代:唐代

文学体裁:诗

作者:元稹

《庙之神》是唐代诗人元稹的诗。[1]

元稹非常推崇杜诗,其诗学杜而能变杜,并于平浅明快中呈现丽绝华美,色彩浓烈,铺叙曲折,细节刻画真切动人,比兴手法富于情趣。乐府诗在元诗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的《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并序》“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启发了白居易创作新乐府,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缺点是主题不够集中,形象不够鲜明。元稹在散文和传奇方面也有一定成就。他以古文制诰,格高词美,为人效仿。

目录

诗词正文

作者简介

元稹[2](779年-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河南府东都洛阳(今河南洛阳)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元稹家族久居东都洛阳世代为官,五代祖元弘,官至隋北平太守,四代祖元义端,官至唐魏州刺史,曾祖元延景,为歧州参军,祖父元悱官至南顿县丞,父亲元宽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名,授左拾遗。[3] ]] 元稹一到职立刻接二连三地上疏献表,先论"教本"(重视给皇子选择保傅),再论"谏职"、"迁庙",一直论到西北边事这样的大政,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裴度(时任监察御史)对朝中权幸的抨击,从而引起了宪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见。 元稹奉职勤恳,本应受到鼓励,可是因为锋芒太露,触犯权贵,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满,九月贬为河南县尉。 白居易罢校书郎,亦出为县尉。此时,母亲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后,三十一岁的元稹被提拔为监察御史。

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九月,元稹入朝为尚书左丞。身居要职,有了兴利除弊的条件,他又恢复了为谏官时之锐气,决心整顿政府官员,肃清吏治,将郎官中颇遭公众舆论指责的七人贬谪出京。然而因元稹素无操行,人心不服。时值宰相王播突然去世,李宗闵正再度当权,元稹又受到排挤。大和四年(830年)正月,元稹被迫出为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大和五年(831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病,一日后便在镇署去世,时年五十三,死后追赠尚书右仆射,白居易为其撰写了墓志。

元稹的原配夫人是韦丛,娶韦氏之前曾与一女子颇有私情,此女便是崔莺莺。关于崔莺莺,描写较多的乃是元稹的《莺莺传》(又叫《会真记》),《莺莺传》则成为王实甫撰写《西厢记》的蓝本。[4]

元稹和妻子韦丛的半缘情深为人津津乐道,元稹曾经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就是元稹悼念亡妻韦从而作的。

视频

菊花—元稹

《中国诗词大会》《遣悲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