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就是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照样能行使理事职能的理事。 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1]
目录
主要条件
中心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创意产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理事长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秘书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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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理事单位条件
(1)遵守中心理事会章程;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团体; (3)在创意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需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5)支持中心工作的教育、科研、新闻单位及有关学术性的团体;
程序
(1)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2)按规定提交企业或团体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经营状况(或入驻企业状况)等资料; (3)理事会每月下旬对理事单位提名进行统一审核; (4)审核通过的企业或团体于次月下旬领取理事单位证书。
权力和义务
(1)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理事单位经评审可以升级至常务理事单位; (3)对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4)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5)优先享受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 (6)优先取得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7)免费在中心网站发布招商信息; (8)在中心专业杂志刊登广告享受优惠政策; (9)优先享受中心专业杂志的联合经营活动; (10)优先享受中心创意之窗和创意时报的优惠政策; (11)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专业交流会和出国考察交流活动; (12)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创意产业联合大学学员入学资格; (13)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会机会; (14)享受中心整体广告宣传资源; (15)理事单位须遵守理事单位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6)理事单位须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定; (17)理事单位须配合中心的各项工作; (18)理事单位有义务为中心吸纳更多成员。
参考文献
- ↑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区别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