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寺
历史
帕巴寺位于日喀则市吉隆县驻地以南、吉隆镇东侧大约30米处,海拔2850米。[2]
据传说,帕巴寺是松赞干布按照尼泊尔赤尊公主的提议,在边镇建立的镇边寺庙之一,带有尼泊尔寺庙的建筑风格。从建筑及壁画看,历代曾对帕巴寺进行修葺,但帕巴寺主体建筑仍保持历史旧貌,带有浓厚的南亚风格。
帕巴寺是廓藏战争时的重要地点。1789年,中国清朝和廓尔喀(今尼泊尔)两国在如今吉隆镇帕巴寺附近举行和谈,中方代表在廓尔喀侵略军的武力胁迫下,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1791年,廓尔喀人在聂拉木“雪康”大楼(如今该楼尚存墙基)以和谈为名,杀害西藏噶厦官员代表及随从,并且绑押了西藏方面两名官员送往廓尔喀首都加德满都关押。当年,廓尔喀侵略军进攻定日协格尔寺遭到顽强抵抗,不得不转而进攻日喀则。1792年,清朝的将军福康安奉命率领1700多人开至前线同藏军共同作战,将廓尔喀侵略军全部驱逐出西藏,全部收复被廓尔喀军队占领的聂拉木等地。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寺被毁。1980年代,由吉隆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1980年代重建之后,被列为吉隆县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评选中,帕巴寺2名僧人被评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3]
建筑
帕巴寺的建筑是一座楼阁式石木塔,高四层。塔中有梯子,可盘旋到顶。该建筑逐层收分,层层出檐,每层都有壶门、小窗,有挑檐、檩枋、飞头、椽子、瓦垄等等。塔的四角的一、二层檐角套着火焰形铜套饰;三、四层为黄铜翘檐;顶部设有铜刹顶,用圆光、仰月、宝盖、宝珠相连接;屋面以红铜盖顶。三、四层的四周壶门上绘着小佛像。
此塔底层是佛殿,由门廊、主殿组成,外部环绕着内回廊、外回廊,供信众转经。门廊面积4柱,门楣两端圆雕木狮子一对,左右有密室连通。佛殿平面呈正方形,面阔3间,进深3间,有柱14根(圆柱4根,方柱10根)。佛殿门楣上方有5尊护法狮子,其间绘有戴黄帽的格鲁派祖师像。佛殿内南端东侧第一根柱上有墨书藏文题记的该寺寺志,佛殿南墙的东、中、南段上方分别开有用于采光的小窗。佛殿北墙原来供奉主尊释迦牟尼8岁身量的檀香木像,东、西墙各供奉佛像4尊,东墙西侧供奉十三世达赖泥塑像,均高约10米;西墙角上供奉莲花生泥塑像,高约8至10米。主供前方有金质、银质酥油灯各2盏,高约30至40厘米,还有黄铜制的酥油桶等等。佛殿内的木柱以锦缎围裹,悬挂五色缎子制成
参考文献
- ↑ 日喀则吉隆县概况,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11-17. [2015-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1).
- ↑ 帕巴寺,中国西藏网,于2013-08-19查阅
- ↑ 2014年度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名单,西藏日报,2014-12-23. [2015-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尼泊尔地震西藏多座寺庙古迹受损 国道山体滑坡,搜狐,2015-04-26. [2015-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