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克
希克(1922年生),外文名:Hick, John Harwood ,宗教哲學家和極端的神學家。
宗教哲學的基本定義是要解釋既存宗教現象背後的根源與秩序,並且儘量避開信仰[1]立場,以理性的態度對宗教進行研究。所以更具體而言,宗教哲學是指利用哲學觀點[2]和概念解釋來論證宗教的學說,從理性上研究宗教的基本問題,如宗教的本質、規範、世界觀、道德觀、宗教的語言、宗教的象徵意義等等。
目錄
人物簡介
希克曾在愛丁堡、牛津、劍橋讀書,以前曾任英國聯合改革宗一教會的牧職,後來成為伯明翰大學教授,現在加州克萊爾蒙特神學院(Claremont Graduate School of Theology)任教。
希克早期的作品,討論傳統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929,Philosophy of Religion)的問題,作品有《宗教哲學》、《信心與知識︰現代宗教知識問題導論》(Philosophy of Religion, Englewood Cliffs, NJ, 1983; Faith and Knowledge: A Modern Introduction to the Problem of Religious knowledge, New York, 1957),以及一些論神的存在的論文。希克最重要的作品是有關神義論(Theodicy1153,Theodicy)的︰《邪惡與愛的神》(Evil and the God of Love, London, 31985);他以愛任紐(Irenaeus644,Irenaeus)的方法代替奧古斯丁(Augustine171,Augustine)的方法,來解決邪惡(Evil431,Evil)的問題,且認為只有在末日時才能明白其中的奧秘。
後來希克改變他努力的方向,嘗試從世界其它宗教的背景,解決基督的獨特性(Uniqueness of Christ1196,Uniqueness of Christ)問題︰《神與信仰世界》(God and the Universe of Faiths, London, 1973),要求降低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850,Nicene Creed)與迦克墩(Chalcedon265,Chalcedon, Council of)信經中的「高」基督論降低;參希克編的《神成肉身的神話》(J. Hick, ed., The Myth of God Incarnate, London, 1977)。
我們可以看出希克在基督論(Christology282,Christology)改變的歷程,由他早期接受的正統教義,到後來完全的拒絕,這是基於他的一個前設︰神的特別啟示是完全不可能的;無條件的全人類得救(見普救主義,Universalism1198,Universalism)是肯定的,參他着的《死亡與永生》(Death and Eternal Life, London, 21985);他認為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的,它們在神學的企望與宣稱亦沒有分別。希克認為傳統教會辯稱耶穌基督獨特性的理由,都不能成立,是退步的,對一個追求不同信仰能和諧共有的現在社會來說,還算是有害的。他一方面要求教會從一個基督中心的教義,轉到一個以神為中心的信仰,好與各個偉大的宗教攜手,一同尋找神「終極的實體」;另一方面把基督教的思想與其它宗教的思想混合,如以佛教的輪迴思想,來解釋基督永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