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學里福德祠
沿革介紹
2002年,臺中市政府進行市政重劃,南區的樹義里劃分出工學里。當時臺中市因里重新劃分、里長改選,引發新舊勢力在土地祠上的爭奪,甚至有新里長希望藉新設土地祠,另立地盤,建設局遂修訂《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相關條文,明訂要在公園或綠地申設土地祠,基本條件需里內並無土地祠,並且要經里民大會通過並成立管理委員會,而非之前只要少數里民即可召開的里民會議通過,一里也只能建一座土地祠。
工學里的工學市場內有一尊土地公,但里民認為與攤販一起拜,常造成不便,遂發起另外建廟。工學里長陳道森,在中興銀行成立帳戶,籌募建廟基金,卻遭人向市長信箱檢舉有強迫募捐之嫌。陳道森建議將新廟蓋在工學綠園道,但受住在園道兩旁的居民反對,建議蓋到一街之隔的大慶公園。
2004年3月2日,市府景觀課和市議員顏英男進行會勘。會勘的市府景觀課和法制室,以依《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說該里市場內已有一座土地公,如認定為土地公廟,再建新廟就於法不合。顏英男則回應,市場的土地公只有一個攤位面積,況且市場通道狹窄,每逢農曆初一、十五拜,里民擺設供品,根本不敷需求,實有建立必要。
因無法蓋在公園綠地,2005年底,信徒捐贈在高工路旁的檳榔攤鐵皮屋當土地廟,為占地約60坪的國有地。由11鄰鄰長賴森號召里民林明吉、廖德發、彭武雄等人建廟,香火來自崁頂福安宮。里民清理雜草、垃圾,種植花草、布置綠籬,規畫成工學里老人社區中心、環保回收中心和里民活動場地,但遭人投書到市長信箱檢舉。里民雖懸掛抗議拆除的布條,但歷經十多次訴願無效,2006年7月27日拆廟,土地公先安奉在新里長徐淑勤的家,該人為前里長陳道森的妻子。
同年,經里民大會決議,在原廟址50公尺由原班人馬重建,建在加蓋的水圳上,並於同年9月1日入火安座。整座福德祠約2坪大,以用鋼架蓋成,彩色鋼板屋頂,屋簷四周有約3尺高的紅色鋼板立面,正殿約1坪,四面皆為鐵捲門。正殿前約1坪空間作拜亭,以鐵製書桌充當拜桌。
巫水銓自承接廟方主委後,延續前主委政策,申請人民團體,並以公證立案,將福德祠基金及土地正式登記於福德祠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