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
歷史
工務司署(英语:Public Works Department)起源於1844年,量地官擴展為量地官署,1871年改稱測量署,1883年改組為工務司署,中文有時又稱「工務局」,統領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規劃及屋宇事宜。1892年,政府發佈公告,將名稱統一為工務司署。
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務科(Lands and Works Branch ),隸屬布政司署,負責研究及決定相關政策;並將工務司署分拆為多個執行部門,下轄的部門升格為正式部門,包括工程拓展署、建築拓展署、新界拓展署、水務署、機電工程署,同時新成立地政署及市區拓展署。而原先屬於工程拓展署的路政處則轉交運輸科並升格為獨立部門路政署。
1986年,地政工務科進行改組,旗下的新界拓展署以及市區拓展署合併,建築拓展署則改名為建築署。
1989年9月1日將規劃地政工作交予規劃環境地政科,改名為工務科(Works Branch)。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改名工務局(英文名稱改為Works Bureau)。
2002年7月1日剛連任之行政長官董建華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合併至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2007年7月1日起,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解散,港府工務事項由發展局管轄。
參考文獻
- ↑ 區議員選舉委員應被視為公職人員,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