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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哥底母,外文名:Nicodemus,基督教聖經人名。

基督教信仰[1]的表述是以《聖經》為核心藍本,以歷代使徒、教會、公會等形成的信仰文件為載體,內容非常豐富。其中《使徒信經》被歷代教會和神學家[2]公認為最可欽佩、最為可靠的摘要。

目錄

簡介

尼哥底母(希臘語:Νικόδημος,新標點和合本作尼哥德慕,天主教作尼苛德摩。字義:民眾間的得勝者,無辜的血)是一個法利賽人和猶太公會的成員。他在福音書中共出現了三次:第一次是他在夜間拜訪耶穌,聽他的教誨(約翰福音3:1-21),第二次是他在住棚節期間陳述有關逮捕的律法(約翰福音7:45-51),最後一次是在耶穌受難之後,他協助亞利馬太的約瑟預備埋葬耶穌(約翰福音19:39-42)。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聽了耶穌講的道理,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從了他(約2:23)。尼哥底母也想進一步明白基督的道理,但又怕人反對譏笑,所以便在夜裡來見耶穌。尼哥底母認為:耶穌是神差遣而來的,乃是來作老師教人行善的(約3:2)。耶穌針對他的膚淺看法,對尼哥底母說明,他不僅是從神那裡來的,而是是神的獨生兒子,「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耶穌還告訴他:「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意思是說教人行善並不能進神的國,只有重生的人才能進去。

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耶穌對他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也就是說,「重生」並不是進到母親的腹內再生一次,而是自己要從心靈中接受聖靈的感動,認罪悔改獲得耶穌永遠的生母,就像新生的一個人一樣(約3:4—8)。

當年猶太教的祭司長與法利賽人商議,想要捉拿耶穌。尼哥底母也在其間,他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清楚一個人所作的事,按猶太人的律法是不能先定罪的(約7:45—51)。尼哥底母曾試圖為耶穌辯護,但還不敢承認自己是信徒。

以後,尼哥底母便逐漸公開承認是耶穌的門徒了。當耶穌受難後,尼哥底母「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100斤前來,……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安葬在墓穴里。這件事足以說明他的虔誠(約19:39—40)。

參考文獻

  1. 宗教信仰是什麼,學習啦,2017-03-10
  2. 論有神論的當代意義,豆丁網,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