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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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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主編:疏效平,編輯:疏何媔、嚴春美、嵇彭海、疏翠梧、吳麗芬、潘韻如、周勤忠、黃綺霞、朱婕、徐瑩、陳招弟、張娓娜、李家欣、袁立昭,封面設計:曾梅娟,製作發行:瑪納文字事奉。

信仰的本質[1]是訴諸於某種「他者」來完成自身的「救贖」。「他者」(The Other) 指的是相對於「自我」而形成的概念,泛指自我以外的一切人與物。凡是外在於自我的存在,不管它以什麼形式出現,是可見的還是不可見的,可感的還是不可感的,都可以被稱為他者。「救贖」一詞則可以理解為給自己的人生尋找目的的過程[2]

目錄

內容簡介

「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六4)這洗禮就是與祂一同死了,也與祂一同復活。主耶穌基督的聖死,替我們而死,除滅我們的罪債,我們好感恩要聽祂的話!信而受洗的,要照祂的話,因父、及子、及聖神受洗(請參閱瑪二八19)。這一受洗,就是指著祂不但替我們死,還使我們能夠不死而進入生命。

我們已與祂一同死了。不但是替死,也是同死。我們同祂一同死了,也同祂一同復活了,就能在新生活中度生。這是我們該知道的,「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羅六5),就像葡萄枝接在葡萄樹上,成為一體。這一個結合成為一體,葡萄樹的養份就供應我們,我們就不會乾枯。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羅六6)這一個舊人已與祂同釘十字架上了。英文聖經用的是was nailed,就是已經被釘了,是一個過去已經完成的事。基督兩千年前在十字架上死了,完成了救恩。我們也與祂一同死了,進入與祂聯合的救恩裏,就是我們的舊人已與祂一同釘在十字架死了,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了;那一個會犯罪的舊人已經死了,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

奴隸,很可憐,因為有一個叫作罪惡的主。罪惡叫這個罪人奴隸犯罪,這罪人是罪惡的奴隸,就沒有辦法,就去犯罪。主來拯救我們的救法,不是立刻把罪除掉,而是這一個奴隸,這一個犯罪的人,主使他死了,消逝了,就不再是罪惡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便脫離了罪惡。」(羅六7)已死的人就脫離罪惡。

「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與祂同生」(羅六8),我們跟祂同死,不是死了就死了,沒了,而是舊的死了,新的、復活的生命就活了。「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祂了,因為祂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祂活,是活於天主。」(羅六9、10)

「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所以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慾,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羅六11-13)我們本來是罪的奴隸,主已經解決了這一個問題。我們的罪,耶穌替我們而死,償還了這一切罪債。耶穌又結合我們的生命在祂內,我們與祂一同死了。這一切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為新的。為此,我們這一個復活的新生命,就不該使我們的肢體再犯罪,獻給撒殫,做牠的奴僕。

「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羅六13)如果你不把你的肢體獻於天主,這誘惑、罪惡的靈又來找你。你已經是自由的,可是你會用你的自由做第一個亞當的事,有可能又陷到罪惡的結局,有死的生命裏。如果我們把我們的肢體獻給主,主不會叫我們犯罪。主要我們做的一切事都是好的,那麼這一個身體就用來光榮天主,不會作為不義的,而是會作為正義的器皿。

這一個爭戰,真理與罪惡的爭戰,我們怎麼樣得勝?是經由奉獻,把我們交給主,主有能力保管,我們交給祂,對祂這一個愛的奉獻。我們已經是自由的人,是復活的人,就應該作一件事,就是把肢體獻給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在新約所講的奉獻,只有一種,就是把身體百分之百獻給祂,成為正義的武器。新約所講的奉獻,就是在羅馬書第六章和十二章,講的是一樣的信息,就是我們從此跟罪惡絕緣了。那一個犯罪的舊人已經死了,在基督內我們成為一個新的人,並完全奉獻給祂,是一個完全屬於祂的人。

「感謝天主,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現今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脫離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正義的奴隸。」(羅六17、18)主使得我們自由,我們自由的決定了,把自己的肢體獻給天主,屬於祂,為祂所有,為祂所用。祂要用的,祂要行的,都彰顯祂的愛,彰顯祂的正義。「作了正義的奴隸」也就是正義的主叫我們作什麼,我們就要作,因為這個身體是屬於祂的。

「為了你們本性的軟弱,我且按常情來說:你們從前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獻於不潔和不法,行不法的事;如今也要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獻於正義,行聖善的事。當你們作罪惡的奴隸時,不受正義的束縛;但那時你們得了什麼效果?只是叫你們現在以那些事為可恥,因為其結局就是死亡;可是現在,你們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天主的奴隸,你們所得的效果是使你們成聖,結局就是永生。」(羅六19-22)這一個順服,就使得我們邁向聖潔,成為聖潔,這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

奉獻是讓我們得到主最大的喜樂,按照主怎麼說,我們怎麼作。「你要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要在你面前用喜樂充滿我。」(宗二28)阿肋路亞!主耶穌,你已復活了。

參考文獻

  1. 信仰的實質,豆丁網,2015-01-06
  2. 人生,是一場自我的「救贖」!(深度好文),個人圖書館,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