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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龙头乡

宝清县龙头乡为一地名,在我国黑龙江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省都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1]

中文名称: 龙头乡

行政区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

地理位置: 地距宜州市区96公里

面 积:302平方公里

人 口: 41070人(2008年末)

目录

乡村概况

龙头镇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完达山北鹿、挠力河上游,距宝清县城30.5公里,山清水秀,草丰土肥,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是镶嵌在北国边陲小城的一颗璀璨明珠。全镇辖10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全镇总人口12000人,其中农业人口9000人,人均耕地7.3亩。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属大陆性气候,无霜期120-140天,年有效积温2300-2500度,年降水量达534mm左右,是发展绿色食品的“天然宝地”,是国际欧盟组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之一。

龙头乡,以驻地龙头村得名。龙头村,以其东南500米处龙头山得名。东北沦陷后,龙头村一带是日本移民开拓团驻地。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7月,始建龙头村,1950年隶属第三区。1956年7月,撤区划乡,龙头村隶属头道河子乡。1958年县政府在此建畜牧场。1960年场社分开,改为龙头公社。1984年5月,改为龙头乡。

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比较丰富,是全县最大的次生林和人工林区,生长着25种珍贵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人文景观依然如故。“龙首连云”是宝清著名八景之一;解放龙头桥战役遗址巍然伫立在龙头桥畔;国家大型水库——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就坐落在龙头美丽的群山环抱中。绿色食品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广阔。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加快发展,2001年龙头完成撤乡建镇。建镇后,龙头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富裕。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小城镇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电话安装率、自来水入户率,有线电视收视率,均达98%。治安稳定,市场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交通便利,宝密公路穿镇而过,乡村道路四通八达。通讯发达,国际国内信息高速公路畅通无阻。电力充足,全镇已进入富电时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