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秉德
完顏秉德(1120年-1150年),女真名乙卒,金朝皇族。秦王完顏宗翰孫,父完顏真珠。完顏姓。
金熙宗屬下西南路招討使,後為汴京留守、兵部尚書。1146年(皇統6年),昇參知政事,1148年(皇統8年)和烏林答蒲魯虎察訪郡縣,在燕京進平章政事。和郎中建議遼陽的渤海人屯守燕京,高壽星不願意南遷,和裴滿皇后誣陷完顏秉德,完顏秉德被杖責,怨恨金熙宗。
1149年(皇統9年)昇平章政事。和同族金太宗孫完顏烏帶、女真貴族唐括辯殺害熙宗於寢殿,立海陵王完顏亮為皇帝。因為擁立海陵王即位的功績,累進左丞相・侍中・左副元帥,封蕭王。
天德二年(1150年),完顏亮對他殺害金熙宗後不勸進自己心懷怨恨,左遷秉德行台尚書省事。完顏烏帶誣告他和尚書省令史蕭玉謀反、完顏亮命他逮捕入獄。夏4月完顏秉德在燕京斬首。其弟特里、颭里及宗翰子孫三十餘人亦並處死。兩個弟媳高氏、蒲察氏相繼被完顏亮納入後宮。 完顏烏帶獲得完顏秉德財產,金世宗即位,為完顏秉德追復官爵,贈儀同三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