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宗憲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 完顏宗憲 | 出生時間 | 1108年 |
別 稱 | 阿懶 | 去世時間 | 1166年 |
所處時代 | 金朝 | 民族族群 | 女真族 |
人物生平
金國皇族,本名阿懶。女真族。完顏氏。韓國公劾者孫,國相撒改第三子,晉國王宗翰弟。
年十六,選入學,學女真字書。兼通契丹、漢字。未冠,從兄宗翰伐宋,陷汴京,眾人爭搶府庫財物,獨載圖書以歸。反對撻懶、宗雋以河南、陝西地與宋,以使宋稱臣的主張。未被宋納,後梁王完顏宗弼復取此地用其策。
以捕宗磐、宗雋功,授昭武大將軍。參與修國史。累官尚書左丞,攝門下侍郎。
- 皇統五年(1145),轉行台平章政事。
- 天德(1149—1153)初,為中京(今內蒙古寧城縣西北大明城)留守、安武軍節度使,封河內郡王。改太原尹,進封鉅鹿郡王。
- 正隆年間(1156—1161),例奪王爵,再遷震武、武定軍節度使。[1]
- 大定元年(1161),世宗完顏雍在東京(今遼陽市)即位,棄官來歸,任中都(今北京市)留守。
- 大定二年(1162),改西京(今大同市)留守。同年八月,改任南京(今開封市)留守。召為太子太師。未久,拜平章政事,賜《太祖實錄》。進拜右丞相。
- 大定六年(1166)年,卒。
參考來源[2]
人物評價
- 移刺高山奴前為寧州刺史,以貪污免,世宗以功臣子孫宗族中無顯仕者,以為秘書少監。是時,母喪未除,有司奏其事,宗憲曰:「高山奴傲狠貪墨,不可致之左右。」世宗曰:「朕以其父祖有功耳,既為人如此,豈可玷職位哉。」追還制命,因顧右丞蘇保衡、參政石琚曰:「此朕之過舉,不可不改,卿等當盡心以輔朕也。」有司言,諸路猛安謀克,怙其世襲多擾民,請同流官,以三十月為考。詔下尚書省議,宗憲乃上議曰:「昔太祖皇帝撫定天下,誓封功臣襲猛安謀克,今若改為遷調,非太祖約。臣謂凡猛安謀克,當明核善惡,進賢退不肖,有不職者,其弟侄中更擇賢者代之。」上從其議。進拜右丞相。大定六年,薨,年五十九。上輟朝,悼惜者久之,命百官致奠,賻銀一千五百兩、重彩五十端、絹五百匹。
(引自《金史 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