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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黃葆光傳

宋史·黃葆光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目錄

原文

黃葆光,字元暉,徽州黟人。應舉不第,以從使高麗得官,試吏部銓第一,賜進士出身。由齊州司理參軍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校書郎,擢監察御史、左司諫。始蒞職,即言:「三省吏猥多,如遷補、升轉、奉入、賞勞之類,非元豐舊制者,其大弊有十,願一切革去。「徽宗即命釐正之,一時士論翕然。而蔡京怒其異己,密白帝,請降御筆云:「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之計。「徙葆光符寶郎。遼人李良嗣來歸,上《平夷書》規進用,擢秘書丞。葆光論其五不可,大概言「良嗣凶黠忿鷙,犯不赦之罪於鄰國,逃命逭死,妄作《平夷》等書,萬一露泄,為患不細。

中秘圖書之府,豈宜以罪人為之?宜厚其祿賜,置諸畿甸之外。「又言:「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剛健者君之德,而其道不可屈;柔順者臣之常,而其分不可亢。苟致屈以求合,則是傷仁,非所以馭下也;苟矯亢以求伸,則是犯分,非所以尊君也。「帝感悟,命近臣讀其奏於殿中。自崇寧後,增朝士,兼局多,葆光以為言。乃命蔡京裁定京陽請一切廢罷以激怒士大夫葆光言如禮制局詳議官至七員檢討官至十六員製造局至三十餘員豈不能省去一二上副明天子之意時皆壯之。政和末,歲旱,帝以為念。葆光上疏曰:「太師蔡京強悍自專,不肯上承德意。太宰鄭居中、少宰余深依違畏避,不能任天下之責。「疏入不報。且欲再上章,京權勢震赫,舉朝結舌,葆光獨出力攻之。京懼,中以它事,貶知昭州立山縣。又使言官論其附會交結,泄漏密語,詔以章揭示朝堂,安置昭州。京致仕,召為職方員外郎,改知處州。州當方臘殘亂之後,盡心收養,民列上其狀。加直秘閣,再任,卒,年五十八,州人祠之。 (節選自《宋史•黃葆光傳》)

譯文

黃葆光,字元暉,徽州黟縣人。應舉進士沒有考中。因為跟隨出使高麗而得到官職,參加吏部銓選考試第一,賜進士出身。尤齊州司理參軍任太學博士。提拔為監察御史,左司諫。剛到任,就上奏「三省的官吏太多,像遷補、升傳、奉入、賞勞之類,不是元豐舊制,有十大弊端,希望全都革除。」徽宗當即命令改正,一時之間,官吏一致稱頌。而蔡京與他的政見不同,感到憤怒,秘密稟告回中,請求下聖旨:「在富饒安樂的太平之時,出了衰落,減損的計謀。」葆光被調任符寶郎。遼人李良嗣來歸,上《平夷書》求進用,被擢升秘書丞。

葆光從五個方面論述,他不能擔任。大意是「良嗣兇惡狡猾殘忍,在鄰國犯了無可赦勉的罪行,逃命必死,胡亂寫的《平夷》等書,萬一露泄出去,造成的禍患不小。中密室藏圖書的地方,怎麼適合讓罪人主持?應當給他豐厚的俸祿,安置他到京城之外的地方。」又說:「君主尊貴如天,人臣卑下如地。剛健是君主的品德,道義不能受到委屈,柔順是人臣的綱常,名分不能過分。如果委屈而求和,就是傷害了仁義,不是統治下臣的辦法。如果超越而求進,就是違犯名分,不是尊崇君王的正確方法。「慧聰感動信物,秘境城在宮殿中宣讀葆光的奏章。自崇寧以後,增加朝廷官員,兼任官職的人很多。

葆光說」 小李只覺得憑一關打到七元,檢討官達十六元,製造局打三十多元,難道不能減去一兩個,以表明天子的意圖?「當時的人都認為他勇敢。政和末年天大旱,皇帝為此擔憂。葆光上疏說:「太師蔡京強橫專斷,不肯上成聖德之意。太宰鄭居中、少宰余深依依順畏懼,逃避責任,不能承擔匡正天下的職責。」奏章送入後,卻沒有回覆。葆光將要再次上奏,蔡京權勢極大,全場大臣都不敢說話。葆光獨自抨擊。蔡京懼怕,以其他的事情中傷,葆光被貶任知昭州立山縣知縣。蔡京又讓諫官論述葆光附會交結,泄露秘密。安置昭州。蔡京退休,葆光被召為職方員外郎,改任處州知縣。州處於方臘變亂之後,葆光進行治理時,百姓休養生息,百姓把他的治績上報。加授直秘閣,連任,去世,終年58歲,州人為他修建祠堂祭供。 [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