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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程戡传

宋史·程戡传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1]

目录

原文

程戡,字胜之,许州阳翟人。少力学,举进士甲科,补泾州观察推官,再迁秘书丞、通判许州。曹利用贬,戡以利用婿降通判蕲州。徙虔州,州人有杀母,暮夜置尸仇人之门,以诬仇者。狱已具,戡独辨之,正其罪。

宝元初,忻、代地震,坏城郭、庐舍,死伤甚众,命戡安抚,颇以便宜从事。擢天章阁待制,陕西有保毅军,人苦其役。戡奏曰:“保毅在乡兵外,不黥而有籍,所以佐边备也。已隶保捷兵①,而保毅籍如故,州县以供力役,率困惫,至破析财产售田者,犹数户出一夫,民不胜苦。”因诏私役保毅者坐之。

戡坐尝保任贝州张得一,得一伏诛,夺职出知凤翔府,寻徙河中。契丹使过,称疾,求着帽见,戡使谓曰:“有疾,可毋相见,见当如礼。”使者语屈,冠而见。 英宗即位,以安武军节度使留再任。初,覃恩,蕃官例不序迁。至是,用戡奏始皆得迁。延州城,雉堞②颇卑小。敌登九州台,则下瞰城中。戡调兵夫大增筑之。横山酋豪③怨谅祚④,欲率其属叛,取灵、夏,以求兵为援。戡言:“豺虎非自相搏,则未易取也;痈疽非其自溃,则未易攻也。谅祚久悖慢,宜乘此许之,所谓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利也。”

言者请选大臣帅永兴,屯重兵以制五路。戡以为“四路距永兴皆十数驿,设有警,使听节制,则不及事矣。且关中财赋不赡,宿军多,何以给之?”

治平初,命宦官王昭明等领四路蕃部事。戡曰:“蕃部所以亡去,苦边吏苛暴,为西人诱略尔。今昭明等徒能呼召首领,犒以牛酒,恐未足以结其心也。宜更置路分钤辖、都监,各部一将兵,兼沿边巡检使,无复专蕃部事。”从其奏。夏人遣使入贡,僭汉官移文于州,称其国中官曰枢密。戡止令称使副不以官,称枢密曰“领庐”,方许之。

戡告老章累上,终弗听,遣使以手诏问劳,赐茶药、黄金,乃再上章曰:“臣老疾剧矣,高奴屯劲兵为要地,岂养病所耶?”召还,道卒。 (选自《宋史·程戡传》) 【注】:①保捷兵:禁军。②堞:城上如齿状的矮墙。③酋豪:部落的首领。④谅祚:西夏皇帝。

译文

程戡,字胜之,北宋许州阳翟(河南禹县)人,少年时勤奋读书,天禧年间中了进士,及第甲科。被朝廷增补为泾州观察推官,两次迁升做了秘书丞、许州的 通判。曹利用被贬,程戡因为是曹利用的女婿被降职为蕲州通判。调职到虔州,虔州人有杀害母亲,在晚上将尸体放在仇人的门前,来污蔑仇人。案件已经备办,只 有程戡辨别了这个案件,公正地定了那人的罪。

宝元初年,忻、代发生地震,城郭、庐舍被毁坏,死伤的人很多,皇上命程戡安抚,可以因利乘便,见机行事,处理事务。被提拔为天章阁待制,陕西有保毅 军,人们为那兵役而苦恼。程戡上奏说:“保毅在乡兵外,没有在脸上刺字涂黑做记号但是有登记,是用来帮助边备的。已经隶属于禁军,而保毅上的名册像原来一 样,州县又来要求供给力役,(百姓)都困乏疲惫,到了破析财产卖田的地步,还要几户出一个人,百姓不能承受痛苦。”于是下诏私役保毅的人给他定罪。

程戡因为曾经保荐贝州张得一而获罪,张得一被处死,改变职位离京主持凤翔府,不久调职河中。契丹使者拜访,程戡称病,使者请求戴便帽见,程戡派人说:“有病,可以不见我,见应当按礼仪。”使者语屈,使者戴着官帽来见。

英宗即位,程戡凭安武军节度使留任。当初,(英宗)广施恩泽,蕃坊的长官按惯例不按等级次第升迁。到这时,因为程戡上奏才都能够升迁。延州城,城墙 很小。敌人登上九州台,就能向下俯瞰城中。程戡抽调兵夫修筑增高。横山部落首领怨恨谅祚,想要率领他的部属叛乱,攻取灵、夏,来求兵作为后援。程戡说: “豺虎不是自相搏击,就不容易猎取;痈疽不是它自己溃烂,就不容易治疗。谅祚早就背理傲慢,应当趁此机会答应他,所说的用蛮夷攻打蛮夷,这对中原地区是有 利的啊。”

有人建议推选大臣帅永兴,屯集重兵来控制五路。程戡认为“四路距永兴都是十几个驿站,如果有紧急的情况,让(他们)听节制,那么来不及了。况且关中财货赋税不富足,驻军多,用什么来供给他们?”

治平初年,命宦官王昭明等领四路蕃部事。程戡说:“蕃部逃跑离开的原因,是苦于边吏苛刻暴虐,被西人诱骗掠夺罢了。现在昭明等只能召 集首领,用牛酒犒劳,恐怕不足够用来联结他们的心。应当重新设置路,分钤辖、都监,各指挥一支部队,兼沿边巡检使,不要再专管蕃部的事。”皇上听从了他的 建议。夏人派使者来进贡,超越汉官移文到州,称他国中的官为枢密。程戡只让称使副不用官相称,称枢密“领庐”,才答应他们。

程戡告老奏章多次呈上,皇上最终不听,派使者用手诏慰问,赏赐给茶药、黄金,程戡于是再上章说:“我年老病重了,高奴囤积重兵是重要的地方,难道是养病的处所吗?”皇上下诏让其还乡,程戡在路上去世。[2]

作者简介

蔑里乞・脱脱

脱脱(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脱脱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3]

阿尔拉·阿鲁图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儿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继脱脱之后,主持了纂修辽、金、宋三史,颁《至正条格》等工作,特别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尔拉·阿鲁图主持的。阿尔拉·阿鲁图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时间上是相当仓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尽管如此,《宋史》仍为极其重要的史书,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这一方面,阿尔拉·阿鲁图功不可没[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