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劉昌言傳
宋史·劉昌言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目錄
原文
劉昌言,字禹謨,泉州南安人。少篤學,文詞靡麗。本道節度陳洪進辟功曹參軍,掌箋奏。洪進遣子文顯入貢,令昌言偕行,太祖親勞之。太平興國二年,洪進歸朝,改鎮徐州,又辟推官。五年,舉進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歸德軍掌書記。八年,復舉得第,遷保信、武信二鎮判官。宰相趙昔鎮南陽,重昌言有吏干。淳化初,趙普留守西京,表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屬昌言後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經理其家事。太宗以為忠於所舉,拜起居郎,賜金紫、錢五十萬。連對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給詼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太宗謂宰相曰:「昌言質狀非偉,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遷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與錢若水同知審官院。
二十八日,遷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昌言驟用,不為時望所伏,或短其閩語難曉。太宗曰:「惟朕能曉之。」又短其委母妻鄉里,十餘年不迎侍,別娶旁妻。太宗既寵之詔令迎歸京師本州給錢辦裝縣次續食又下詔戒諭文武官父母皆令迎侍敢有違者御史台糾舉以聞。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懼人傾奪。會誅凶人趙贊,昌言與贊素善,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與贊交者,昌言蹶然出住,頓首稱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惡其為人。以給事中罷,出知襄州。上言:「水旱民輸稅愆期。舊制六月開倉,臣令先一月許所在縣驛輸納以便民。獲盜當部送闕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隸軍籍。此二事,臣從便宜,不如詔書,慮讒慝因而浸潤,願陛下察之。」太宗下詔責其不循舊章,斂怨於民,自今敢背棄詔條,譴責不復恕。至道二年,徒知荊南府。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贈工部尚書。
(選自《宋史·劉昌言傳》)
譯文
劉昌言字禹謨,泉州南安人。青少年時好學不倦,文詞華美。本道路節度使陳洪進徵召為功曹參軍,主管文書奏章。陳洪進派遣兒子陳文顯入京朝貢,讓劉昌言與他同行,太祖親自慰勞他們。太平興國三年,陳洪進歸附朝廷,改任徐州節度使,又徵召劉昌言為推官。五年,舉進士入格,太宗初年吝惜科第,僅授他歸德軍掌書記。八年,再次應舉及第,升為保信、武信二鎮判官。宰相趙普鎮守南陽,看重劉昌言有做官才能。淳化初年,趙普留守西京,上表保舉為通判,把政務委託給他。趙普患病,託付劉昌言辦理後事。趙普去世,劉昌言感激趙普是知己,料理他家中的事。太宗認為他忠於舉薦自己的人,授為起居郎,賜金紫、五十萬錢。連續三天召對,都到很晚。
劉昌言敏捷而詼諧機變,能揣摩皇上的心意,所說無不符合皇帝的意思。太宗對宰相說:「劉昌言外貌並不雄偉,如果以貌取人,就會出現子羽那樣的過失了。」升為工部郎中,過了一個月,守本官,充任樞密直學士,與錢若水共同知審官院。二十八日,升為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劉昌言屢次被重用,不被當時杈貴服從,有人指摘他閩地方音難以聽懂,太宗說:「只有我能聽得懂。」又指摘他把母親妻子拋棄在故鄉,十餘年不迎接侍奉,另娶側室。太宗寵愛他,下詔讓他將親屬迎回京城,本州供給錢財備辦行裝,所經各縣供給食物。又下詔告誡文武官員,父母都讓他們迎接侍奉,有敢於違背的,御史台檢舉上報。劉昌言自己因為不是按常規提拔的,害怕別人陷害奪權。
適逢誅殺惡人趙贊,劉昌言與趙贊向來交好,自己心中不安。因為太宗談到近侍中有與趙贊交往的,劉昌言急忙出班,叩頭自稱死罪,太宗安慰勉勵他,然而從此憎惡他的為人。以給事中罷職,出朝為襄州知州。上言:「遇到水旱災害百姓納稅延期。舊制六月開倉,我命令提前一個月允許所在縣驛繳納以方便百姓。捕獲強盜應當派軍隊押送到京城,我恐怕官吏軟弱不能控制,再次逃亡,就配屬軍籍。這兩件事,我根據情況自行決斷,沒有依照詔書,擔心讒言惡語上告,希望陛下明察此事。」太宗下詔責備他不遵循舊的規章,招致百姓的怨恨,從今以後敢於背棄詔書條令,貶謫責罰不再饒恕。至道二年,調任荊南府知府。真宗即位,就地授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去世,享年五十八歲,贈官工部尚書。 [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