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學案
《宋元學案》,中國明清之際斷代思想史著作。黃宗羲(見「明夷待訪錄」)草創,黃百家、全祖望等續修而成,歷經60餘年。刊行亦歷經曲折,曾先後付梓刊刻,因遭兵火,未及印刷。光緒五年(1879),張汝霖組織力量,按何紹基原版翻刻於長沙。此後有1933年商務印書館《國學基本叢書》本、1936年世界書局《四朝學案》本等。
目錄
內容簡介
全書100卷,劃分安定、泰山、高平、廬陵、古靈、明道、伊川、橫渠、晦翁等87個學案,書首置《序錄》,使人明其大略。書末立荊公新學、蘇氏蜀學和屏山三個學略,「以著雜學之紛歧,大都重辟禪學」(《宋元學案·刊例》),還列元祐、慶元兩個黨案,與兩宋理學的興廢相關。所列人物2700多名。將宋元兩代學術思想,按不同派別,予以系統歸納和總結,基本上圍繞理學的濂、洛、關、閩、象山、永嘉、永康等學派的師承傳授而歸綜立案。每個學案先列一表,列舉師友弟子,以明學術師承淵源;繼而敘述其生平、經歷、著作、思想,採錄文集粹語,末附逸事及後人評說。卷首有全祖望為100卷書撰寫的88篇序錄,以評說各學派的宗旨和學風等。書中還有黃宗羲、黃百家、全祖望、王梓材等人的大量按語,對各派學術思想予以抑揚、褒貶。本書內容雖然比較駁雜,但體例編排比較完整、嚴密,條理有序,前後觀點基本一致,是中國斷代思想史的重要著作和研究宋元學術思想變化發展的重要參考書。本書和《明儒學案》,對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哲學及學術思想作了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