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學農
孟學農(1949年8月8日-),中國山東省蓬萊縣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馬列主義專業,工學碩士。197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六、十七、十八屆中央委員。曾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目錄
人物履歷
1983年11月任共青團北京市委副書記;
1986年11月後北京市飯店聯合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3年2月任北京市副市長;
1996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1998年1月北京市副市長;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委員;
1998年12月第八屆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2002年5月第九屆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2002年12月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
2003年1月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年4月20日因SARS風暴,中共中央決定免去北京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1];
2003年4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孟學農辭去北京市市長職務的請求。
2003年9月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正部長級)、黨組副書記;
2007年7月任山西省委副書記;
2007年8月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07年9月山西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理省長(分工: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監察、審計工作。);
2008年1月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
2008年9月因山西省襄汾縣「9.8」尾礦潰壩重大責任事故[2],被免去山西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
2010年1月任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
2012年8月兼任中央直屬機關黨校校長;中共十六屆中央委員,十七屆中央委員,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原九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十一屆人大代表。
2013年3月任十二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視頻
孟學農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因"非典"被辭北京市長的孟學農:狹路相逢宜回身,往來都是暫時人 ,搜狐,2020-04-08
- ↑ 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9.8尾礦庫潰壩特別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網,2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