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列表
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列表
第一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於1896年在希臘雅典舉辦,至今已有22個城市成功舉辦30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17個城市成功主辦21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其中,1916年、1940年及1944年的三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1940年及1944年連續兩屆的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因為兩次世界大戰而被迫取消。此外,雅典在1906年主辦的屆間運動會並未得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
日本東京已被國際奧委會選為202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城市。
法國巴黎入選為202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
美國洛杉磯被選為202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
南韓平昌和中國北京則被選為2018年及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城市。
2020年冬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和2018年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則分別在瑞士洛桑和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
國際奧委會於2018年10月8日決定2022年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城市為塞內加爾達卡。
目錄
主辦城市的產生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99年的第110屆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通過新的奧運會主辦城市選舉程序,整個申辦過程耗時約兩年。
一般在該屆奧運舉辦的7年前會投票確定主辦城市(由1998年的長野冬季奧運會開始,例如:2009年的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大會投票選出2016年奧運的主辦城市)。
首先,有意主辦奧運會的城市須在國際奧委會所訂的限期前提交有意申請書及問卷調查;同時,有意主辦的城市必須同時提交申辦會徽以及向國際奧委會發表10分鐘的簡報並且介紹他們的管理團隊。
此外,國際奧委會也會向有意主辦的城市審查有關在住宿、交通、保安等基本需求。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在初次遴選過程後列出符合可主辦奧運會規格的城市為申請城市(applicant city)。
有關申請城市通過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審查達到適當資格後,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會批准有關申請城市正式成為候選城市(candidate city),並授權有關城市進行下一步申辦程序。
候選城市必需在翌年向國際奧委會評審委員會提交一份詳細報告並準備為該委員會成員在計劃舉辦的選址等地進行實地考察。
除非國際奧委會在兩個月內會選出主辦城市,否則評審委員會會就各城市的考察向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提交評審報告。
而國際奧委會委員將以多輪絕對多數制在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大會上採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得到超過半數選票的候選城市成為主辦城市(host city)。
由於國際奧委會主席不會投票,因此若投票至最後一輪,兩個候選城市票數相同時,國際奧委會主席則以自己的一票來決定主辦權歸屬。
當選出所屬奧運會的主辦城市後,國際奧委會隨即在當日和該城市簽訂《主辦城市合約書》;此合同書除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責任之外,主辦城市為其主辦奧運會而設的組織委員會必須履行《奧林匹克憲章》條文,更要遵從國際奧委會的指示來主辦奧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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