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
太守 |
中文名: 太守 外文名: tai shou 始 稱: 郡守 地 位: 州郡最高行政長官 職 權: 治民、進賢、決訟、檢奸,任免權 知名人物: 歐陽修、范仲淹 |
太守是秦朝至漢朝時期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歷代沿襲不變。
南北朝時,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宋朝時期的知州通俗叫法也叫太守,這也是為什麼明清小說中出現宋朝太守原因,明清則專稱知府。[1]
目錄
解釋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存州廢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出處
《史記·孝武本紀》:「其夏六月中,汾陰巫錦為民祠魏脽后土營旁,見地如鈎狀,掊視得鼎。鼎大異於眾鼎,文縷無款識,怪之,言吏,吏告河東太守勝,勝以聞。」
例句
職能
「太守」一職,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三國時期的州牧、刺史、太守分別是什麼官職
州牧就是刺史,這是一樣的官職。王莽稱帝時期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刺史,職官,漢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局面的形成起着積極的作用。王莽稱帝時期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秦每郡設御史,任監察之職,稱監察院御史(監察御史)。漢初省,旋復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廢諸郡監察御史。繼之,分中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
太守:中國戰國至秦朝時期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歷代沿襲不變。南北朝時,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明清則專稱知府。
參考來源
- ↑ 太守相當於當今的什麼官職?個人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