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政務信息管理等政務改革和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市各級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各級各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根據中共太原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機構編制有關事項調整的通知》(並編字[2019]93號)精神,按照「審管分離」原則,集中行使260項行政審批事項。
(四)負責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優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負責推進「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
(五)負責組織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市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貫徹落實省、市改革部署,推進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機構集中,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2]」。指導縣(市、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制度、規則和標準體系。負責編制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整合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系統建設。負責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市級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市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八)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市級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以及運行管理、開發維護和升級迭代。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端延伸,實現政務服務「智能化、自助化、移動化」。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縣(市、區)和開發區、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市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政務大數據發展應用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推進全市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行維護、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相關制度、標準體系,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承擔「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統籌管理市級政府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指導縣(市、區)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太原任命24名市政府機構主要負責人!山西公示16名擬任職幹部 ,搜狐,2019-02-21
- ↑ 太原全面實施「一枚印章管審批」 ,搜狐,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