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镇
太保镇隶属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管辖。位于市境北部,东、北和西北与集贤县毗连。镇政府驻地距双鸭山市区(尖山区)14公里。[1]
中文名称: 太保镇
行政区类别: 镇
所属地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地理位置: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面 积: 122.22平方公里
人 口: 16107人(2017年)
耕地面积: 8.4万亩
目录
历史沿革
太保镇境内,1918年始有外地农民迁居于此散居,
1937年形成自然屯,取名
“七分所”,隶属富锦县第五区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设置集贤县,划归集贤县管辖。
1956年3月,设置太保乡。
1957年12月,将集贤县沙岗乡的部分农业社与太保乡三门周家农业社及东胜屯划归双鸭山市管辖,设置太昌乡。
1958年8月,并入长胜人民公社。
1960年初,撤销长胜公社,改为农场。
1962年1月,“政企分开”,成立太保公社。
1968年10月,撤销太保公社,并入郊区公社,
1970年5月恢复太保公社。
1984年改为太保乡。
1987年1月,改设太保镇。
基本概况
太保镇辖境地处三江平原南缘,属低山丘陵平原地区。耕地面积8.4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和秋白菜、马铃薯等。镇办工业有砖厂、机修厂、小煤窑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950万元。全镇共辖七一、中华、开源、山河、园林、东胜、长富、红星、靠山、自力、岭南、新建、建兴、双丰、四合、小南、四方台、四新等18个村。镇政府驻地七一村。
历史遗址
太保镇辖境有靠山村、自力村附近的西山包遗址、东胜村附近的中华东山遗址、中华西山遗址、七一村附近的七一东山遗址(汉魏时期)、七一西南山等多处遗址,经专家初步认定各遗址的结构大体相同,即地表只有半地穴式居住址的形式和半地穴式居住址与土城垣相结合的形式;所采集到的遗物以质地为夹砂黄褐陶的陶器为主。遗址和遗物均属"滚兔岭文化"类型。
旅游资源
太保镇山河水库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