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之性
名詞解釋
天所賦予人的道德本性,又稱「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相對)。先秦時期即有儒者提出人的道德本性源自於天。宋儒繼承這一觀念,提出了「天命之性」的概念,用以指稱每個人都具有的稟受於天的道德本性。「天命之性」是純善的,是人的道德行為的內在依據。但由於人性還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天命之性」可能會被遮蔽。
引例1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張載《正蒙·誠明》) (事物凝聚成形以後就稟受了氣質之性,善於復歸本原則天地之性得以實現。)
引例2
天命之性,指理言; 率性之道,指人物所行言。 (《朱子語類》卷六十二) (天命之性,是就天理而言的; 率性之道,是就人的行事而言的。)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中國字|看中國人專屬的浪漫和智慧!,搜狐,2022-10-12
- ↑ 了不起的中華文明:漢字發展史上的三次重大危機,搜狐,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