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留守司
基本信息
名称 | 大都留守司 | 朝代 | 元朝 |
性质 | 古代官职名 | 职能 | 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应事务 |
简介
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主管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管理民政,并少府监归留守司。延佑七年(1320),废少府监,复以留守兼少府监事。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宋仁宗皇庆元年(1312),另置少府监。所属有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大都城门尉、犀象牙局、大都四窑场、凡山采木提举司、上都采山提领所、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器备库、甸皮局、上林署、养种园、花园、苜蓿园、仪鸾局、木场、大都路管理诸色人匠提举司,以及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大名路管匠官,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收支库,诸色库,太高收支诸物库,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广谊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