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一個專有名詞術語。
中華文明是一種獨特的文明[1],其文字也是非常獨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中國由於其民族文化強大的包容性與同化性而始終沒有間斷過的文化傳承,這使漢字成為世界上較少的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約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出現的甲骨文[2]被廣泛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一直發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歷史。
目錄
名詞解釋
場外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外交易是場內交易的對稱,也稱店頭交易、直接交易,是最古老、原始的證券交易方式,具有特殊的優勢與活力。
場外交易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場所,買賣雙方分散於全國各地,買賣主要通過電話、計算機系統進行。買賣對象以未上市證券為主,也有部分上市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債券買賣較多,包括所有的政府公債和一些大公司債券,也有部分股票,特別是金融業和保險公司股票。
場外交易的形式
場外交易的形式包括櫃檯交易、第三市場交易、第四市場交易。櫃檯交易也叫店頭市場,是指通過證券商營業處,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第三市場是指已上市股票、債券的場外交易市場。第四市場是指投資者利用計算機網絡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
從交易的組織形式看,資本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相對於交易所市場而言的,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場外市場分散在各個證券商櫃檯,無集中交易場所和統一的交易制度,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場外交易的特點
場外交易的特點如下:
1、場外交易沒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基本屬於一個分散且無固定交易場所的無形市場;
2、場外交易是開放型交易,無論藉助當面協商或者電話通訊等方式,投資者總可在某一價位上買進或者賣出所持證券;
3、場外交易的證券品種多樣,其通常是非上市證券,無須符合集中市場管理者發布的嚴格的上市條件,故其數量龐大;
4、場外交易主要以協商定價方式成交,按照一對一方式確定證券價格的,成交價格取決於交易雙方協商一致;
5、採取特殊的交易管理結構,為了確保場外交易的健康發展,證券監管機構依然以特有的方式實施着間接監管。
場外交易的方式
場外交易的方式包括:
1、投資者交易與證券公司交易
按照證券公司是否介入非上市證券交易,可將場外交易方式分為投資者交易和證券公司交易。投資者交易是投資者獨立完成的證券交易,投資者無須委託證券公司參與交易,而是直接選擇交易對象,協商交易價格,辦理證券成交和交割手續。如我國法人股或國家股轉讓中,往往都是投資者與公司法人股或國家股股東簽署和執行股份轉讓協議完成的,這是投資者交易的典型方式。證券公司交易則是指通過證券公司介入完成證券交易。如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向公司債券持有人購買其所持公司證券,或者證券公司受某投資者委託,代理該投資者向證券持有人收購公司證券。但是,投資者依據證券公司諮詢意見進行的證券交易,屬於投資者自行交易,不屬於證券公司交易。
證券公司交易依照證券公司介入方式,又分為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將所持證券出售給投資者,或者投資者將所持證券出售給證券公司的方式。在自營業務中,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直接與證券投資者發生交易,直接充當證券的出售方或者購買方。經紀業務則是證券公司代理投資者或者為投資者利益而買進或賣出證券的業務形式,如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按照指定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證券。在經紀業務中,證券投資者要承擔證券交易的風險,證券公司不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受益人。
2、協議交易與掛牌交易
按照交易形式,場外交易可分為協議交易和掛牌交易兩種。協議交易是貨幣持有人和證券持有人協商完成的證券交易。如證券持有人委託證券公司尋找擬進行證券投資的潛在投資者(貨幣持有人),通過與貨幣持有人協商而完成證券交易;再如貨幣持有人擬收購某種證券時,即可自行尋找持有目標證券投資者並與之協商完成證券交易。
掛牌交易則是證券持有人將擬出售證券的賣出價格或者貨幣持有人將擬買進證券的買進價格列示於價格顯示板,要約交易相對方賣出或買進,交易相對方願意按照價格顯示板列示的價格賣出或買進證券時,即可向其發出承諾。掛牌交易是證券公司櫃檯交易慣常採取的交易方式,它使得證券公司無須就每筆小額交易與對方反覆協商定價,從而有助於迅速完成交易。我國上海以往的地方法規中,曾承認掛牌交易的地位。在掛牌交易中,證券公司即可以藉助傳統的價格顯示板,也可以通過現代電腦網絡顯示價格。投資者有意依照顯示價格買進或者賣出證券的,即可與交易相對方協商完成證券交易。
場外交易和場內交易的對比
場外交易和場內交易是兩個相對的概念,場外交易與場內交易相比,在公開公司財務方面不那麼嚴格,它是一種非組織性的市場。場外交易的特點是:能為一些不能上市的,但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業籌措資金;為投資者提供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資對象。場內交易也稱交易所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股票只限於上市股票,由於上市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情況要向投資者公開,故而使投資者有一種安全感。
術語解釋
公債是指的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憑其信譽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一種格式化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參考文獻
- ↑ 中華漢字:人類發展史上空前絕後的文明瑰寶!,搜狐,2019-07-20
- ↑ 傳統薈萃 | 甲骨文,搜狐,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