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英語: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 SERC),簡稱電監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電監會於2003年3月20日掛牌成立,辦公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86號。2013年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不再保留電監會。
目錄
主要職責介紹
- 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 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 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 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 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
- 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準。
- 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 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
-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1]
歷任主席
機構設置
委機關內設機構
- 辦公廳(國際合作部)
- 主任、機關服務中心主任:蔣曉華
- 國際合作部主任、中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嚴曉路
- 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俞燕山(副司長級)
- 副主任:張渝
- 副主任:陳飛
- 副巡視員兼秘書處處長:舒京生(副司長級)
- 副巡視員兼財務處處長:洪嵐(副司長級)
- 政策法規部(電改辦)
- 主任:王強
- 市場監管部
- 主任:劉寶華
- 副主任:常建平
- 輸電監管部
- 主任:幺紅
- 供電監管部
- 主任:(暫缺)
- 副主任:朱明(主持工作)
- 副巡視員:張旭波
- 價格與財務監管部(稽查局)
- 主任:鄒逸橋
- 副主任:黃少中
- 副巡視員:李悠勇
- 人事培訓部(中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直屬機關委員會)
- 中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直屬機關委員會書記:史玉波(兼)
- 人事培訓部主任:李春寧
- 中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直屬機關委員會副書記:李晶華(兼)
- 中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直屬機關委員會常務副書記:嚴曉路(兼)
- 巡視員、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機關工會主席:李俠(正司長級)
- 副主任:唐義艷
- 監察局(黨組紀檢組)
- 黨組紀檢組組長:江岩
- 監察局局長、中共國家電監會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李晶華(正司長級)
- 安全監管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 主任、大壩安全監察中心主任:韓水
- 巡視員、副主任,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副主任、分黨組書記:蔣錦峰(正司長級)
- 信息中心
- 主任:孫耀唯
- 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
- 主任:潘躍龍
- 副主任:張洪波
- 副主任:劉麗松
- 中國電力報社
- 社長、總編輯:白儉成(正司長級)
- 機關服務中心(瑞馳科技有限公司)
- 主任:蔣曉華(兼)
- 副主任、瑞馳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崔華(副司長級)
直屬事業單位
電監會直屬事業單位有:信息中心、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中國電力報社、機關服務中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派出機構
目前,電監會在全國共設區域電監局6家,分別為:
- 華北電監局,駐北京市,局長:李廷勇
- 東北電監局,駐瀋陽市,局長:王恩志
- 西北電監局,駐西安市,局長:王天才
- 華東電監局,駐上海市,局長:邱志健
- 華中電監局,駐武漢市,局長:黃學農
- 南方電監局,駐廣州市,局長:郭智
設置城市電監辦12家,分別為:
- 山西電監辦
- 山東電監辦
- 甘肅電監辦
- 浙江電監辦
- 江蘇電監辦
- 福建電監辦
- 河南電監辦
- 湖南電監辦
- 四川電監辦
- 雲南電監辦
- 貴州電監辦
- 新疆電監辦
電監會垂直領導其派出機構。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浙江檢察網. 2008-04-30 [2020-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