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
國家法官學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屬事業性單位,是中國法官教育培訓的主要機構。成立於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和1988年成立的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
2015年9月,學院位於北京市豐臺區花鄉的新校區正式啟用。新校區占地248畝,建築面積近6萬平方米,可同期開展750人的培訓。老校區位於通州區天成橋,占地75畝,可同期培訓300人。
其主要任務和職責是對中國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1]的院長、副院長、各級法院的高級法官及其後備人才進行任職、續職、晉級資格培訓和審判業務專項培訓,對預備法官進行崗前培訓。
目錄
發展歷史
國家法官學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國國立法官教育培訓機構。學院成立於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和1988年成立的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國家法官學院在全國法官教育培訓工作中發揮龍頭和主導作用。
學院在全國有正式分院23個(河南、黑龍江、上海、天津、山東、四川、內蒙古、廣西、廣東、甘肅、北京、江蘇、重慶、雲南、新疆、西藏、遼寧、吉林、陝西、青海、河北、浙江分院和西安司法警官分院),籌備分院10個(湖南、安徽、山西、湖北、貴州、福建、海南、江西、寧夏、新疆高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學院正在逐步加大對分院法官培訓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力度,整合各分院法官培訓資源,實現資源共享,逐步構建全國法官培訓一體化的總體格局。
學院成立以來,認真遵循教育規律和「崇德敬業、明法致公」的院訓,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提出的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為目標;實現由理論研究型培訓向理論與實踐結合轉變,由知識型培訓向知識與能力結合轉變;倡導法官教學、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的「一個目標、兩個轉變、三個倡導」的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方針,積極探索新的培訓模式,於2008年創辦了中國法官培訓網,專門進行網絡培訓。進入新的歷史時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2011─2015年全國法院教育培訓規劃[2]》,為實現法院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增強、培訓工作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教育培訓基礎建設提出了完善的整體目標,國家法官學院將為進一步落實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戰略任務,為法院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增強,培訓工作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教育培訓基礎建設進一步完善,為中國司法審判事業的持續科學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015年5月28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國家法官學院新校區就工程竣工進行調研時強調,要以國家法官學院新校區的建成使用為新起點,適應新形勢,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力爭使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達到國內外一流水平。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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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基層中級高級與最高法院的區別,如何確定案件歸屬哪級法院管轄?,搜狐,2019-08-23
- ↑ 最高法制定5年法院培訓規劃應對案件數量上升,中國網,201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