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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建築工程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公司辦公室地址位於中國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北京 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5號,於1983年03月24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註冊資本為704596.48 萬元,在公司發展壯大的39年裡,我們始終為客戶提供好的產品和技術支持、健全的售後服務,我公司主要經營承擔國內外土木和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諮詢;房地產經營;裝飾工程;雕塑壁畫業務;承擔國家對外經濟援助項目;承包境內的外資工程,在海外舉辦非貿易性企業,利用外方資源、資金和技術在境內開展勞務合作,國外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出口業務;...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我們有好的產品和專業的銷售和技術團隊。[1] 主管全國建築工程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

目錄

其主要職責

主管全國建築設計和施工方面的立法工作;管理原建工系統勘察設計和建築安裝隊伍的生產、建設及平衡調度工作,承擔工業、民用建築任務;管理總局系統的建築機械、設備的製造和調配;組織協調全國建築科學技術的規劃和研究任務;管理高等建工院校及綜合院校建工專業的教學工作;組織推動建築設計和施工力量出國承包工程,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援外工作。1982年5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將國家建築工程總局併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肖桐任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經營範圍

承擔國內外土木和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諮詢;房地產經營;裝飾工程;雕塑壁畫業務;承擔國家對外經濟援助項目;承包境內的外資工程,在海外舉辦非貿易性企業,利用外方資源、資金和技術在境內開展勞務合作,國外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出口業務。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建築用金屬製品、工具、建築工程機械和鑽探機械的生產經營;經批准的三類商品進出口業務;承包工程、海外企業項下的技術進出口業務(其中高技術出口,需按有關規定進行報批)。(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