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為推動高等學校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工作,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而推動在全國部分高校進行的一個計劃,通常是經當事學校申報,教育部專家評審,達到一定要求則確定在該校(或多所學校聯合)建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目錄
建設基地的目的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1]為指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優秀成果,提高大學生的文化素質,為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務。
基地的任務
協調本校各單位、學術團體的文化素質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重要的文化素質教育活動;培訓從事文化素質教育的師資隊伍;開展文化素質教育的理論研究,探索文化素質教育與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相結合的新路子,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力爭產生一批文化素質教育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成果;及時總結經驗,向本地區乃至全國高校推廣,起到示範和輻射作用。
選點原則
新增設基地適當向西部地區高校傾斜,併兼顧東、中部地區,在綜合性大學、工科大學、師範大學、農林院校、醫藥院校、財經院校、政法院校、藝術院校等高校中,選擇那些文化素質教育工作紮實,成效明顯,在高校中能夠起到骨幹帶頭作用的學校建設基地。
申報條件
申報基地的高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學校主要領導重視文化素質教育工作,能夠充分認識加強文化素質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於深入開展文化素質教育工作有明確的思路和措施;
(2)學校有文化素質教育領導機構,配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經常開展文化素質教育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並能夠在高校中起到示範帶頭作用;
(3)能夠將加強文化素質教育與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出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並在一些學科進行試點,取得初步成果;
(4)能夠將文化素質教育貫穿於專業教育之中,在專業課教學中重視對學生進行人文精神和科學精神的教育,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5)有一支穩定的、業務水平較高的從事文化素質教育的師資隊伍,並能夠承擔培訓相關師資的任務;
(6)重視文化素質教育的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標誌性成果;
(7)重視校園文化環境建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初步形成了較為濃厚的校園文化氛圍;
(8)學校及其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明確支持建設基地,並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特別是經費投入方面,要明確5年內對基地建設投入經費的數額[2]。
視頻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實踐意義,光明網
- ↑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高等學校增設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的通知,法律教育網,20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