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机构隶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机构设置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是隶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国家行政机关部门[2],主要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有关事务。下设综合处、宏观体制处、产业与市场体制处、公共服务体制处、改革试点指导处。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具体职责是:
(一)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二)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五)组织指导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组织开展中外经济体制比较研究,参与拟订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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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需要面对三个基本问题 ,搜狐,2018-07-04
- ↑ 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