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
固定工,也稱「固定職工」。「臨時工」的對稱。指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列入企事業等單位定員編制內,長期任用,沒有規定使用期限的在冊職工。隨着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固定職工制度已逐步為勞動合同制、聘任制和公務員制度所替代。[1]
固定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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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和固定工有什麼區別
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前,在國家計劃指標內由勞動(人事)部門分配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以及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復員、轉業、退伍後到國有或縣以上修訂本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94年以後推行勞動合同制,不再有固定職工的概念。 [2]
現在企業里沒有什麼固定工,你所謂的固定工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還有一種就是有期限的合同工也只限制企業簽定不超過兩次的合同,第三次必須是無固定合同或工齡超過10年也必須要簽定無固定的勞動合同.合同工,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因為金融危機導致勞動法新的修改紅頭規定 ,如果企業給職工簽定無固定期限的話,國家給予3~12個月的養老保險金、醫療、失業,也就是說免交國家給交了,你可以找你公司的人讓他去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諮詢一下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固定工,又稱"長期職工"。是指長期固定在一個單位,從事工作或生產勞動的職工。中國的固定工制度形成於建國初期,已成為職工人數最多的一種用工形式。特點是國家對勞動者的就業實行統分統配。職工工作長期固定不變,一般不能離職。企業、事業單位在招工用人方面沒有自主權,也不能辭退職工。長期以來實行的固定工制度限制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向,勞動者端着鐵飯碗沒有任何壓力,企業也喪失了活力。
固定工:是指1998年以前國家包分配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國營企業、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包括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所有職工都為固定職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家開始對固定工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了三結合的就業方針,推行勞動合同制,從而形成了固定工制度和考動合同制的"雙軌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搞活固定工制度。
固定工 勞合工 有什麼不同
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所謂「固定工」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合同工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期限的勞動合同。二者在工資、社保、福利待遇、工傷賠償方面是沒有差別的。在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上有所區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為外,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而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固定工的退休金和合同工退休金有什麼區別
固定工退休金和合同制工退休金沒有任何區別。
不論固定工、合同工、自由職業者,只要按規定參加社保退休後均可領取養老金,不同的是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的多少決定其領取養老金的數量,沒有正式工,都是合同制,都需要交納養老保險才能辦理退休,合同工也是一樣,不繳納養老保險,都不能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
固定工是解放後國營和集體企業編制招收固定工,合同制工是用工制度改革後的企業單位職工,也就說打破鐵飯碗由原來的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固工改制的用工形式。
如果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越長,退休養老金越多,現在簽訂勞動合同,個人和企業共同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算,當地上年的平均工資,個人繳費指數,工資年限和個人賬戶總額有關於什麼合同沒有關係。
退休金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退休金的領取和領取標準,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退休金異地支付。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退休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退休金水平。
3、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年開始參與基本退休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退休金保險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