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文电收发处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机关安全、网络管理、综合治理、保密、宣传、公车租赁、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印鉴管理、扶贫帮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理论学习、专题教育、民族团结、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效能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各领导参加相关会议及活动。
综合法规科
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全局重要文件文稿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信访、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争议裁决等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县(区)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统筹全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工作。
(三)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水、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及社会查询服务和成果应用。
(四)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工作,指导土地储备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评价考核,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五)国土空间规划科。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对用地性质调整提出规划审查意见。承担空间性行业规划一致性审查工作。依法对各类规划成果进行审核、报批。贯彻国家、自治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规划管理科做好固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规划管理科。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核。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电信等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各类管线矛盾。负责城市景观、雕塑、园林绿化、建筑外装修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城市主要街区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和报刊亭、电话亭及其他公用设施的规划选址、定点。负责为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及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市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八)生态修复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及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营造林生产和质量管理。指导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指导道路绿化、村庄绿化等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承担固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矿政管理科。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预防、治理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管理采矿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矿产资源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超层越界开采等矿井关闭情况、废弃矿井恢复治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三类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实施矿产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指导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拟订全市基础测绘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固原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和“数字固原”时空信息数据库建设等重大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市外组织、个人来固测绘。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拟订并执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拟订固原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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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固原市概况(组图) ,新浪,2008-12-02
- ↑ 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本逻辑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