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變量
定義
變量是指在實驗中可以變化的因素。在實驗中,由實驗者操縱和調控的變量叫做自變量。例如,在探究光照強度對光合速率影響的實驗中,人為控制和調節光照強度,則光照強度就是自變量。實驗中由於實驗變量而引起實驗對象的變化和結果叫做因變量。例如,在探究光照強度對光合速率影響的實驗中,由於光照強度不同,使得實驗對象的光合速率有所變化,這個光合速率的變化就叫做因變量。[2]
心理試驗中認為因變量即被試的反應變量,它是自變量造成的結果,是主試觀察或測量的行為變量。選擇因變量時要注意指標的有效性、指標的客觀性、指標的數量化和指標的可靠性等特點。
例如,人們對於某項政策的認知程度就是一個因變量,要受到不同人的年齡、性別、職業等自變量的影響。又如,勞動生產率是一個因變量,其高低要受工人素質這一自變量的影響。不過,在社會調查研究中,自變量和因變量並不嚴格固定,它們往往根據調查者的研究需要而定。
在觀察兩個變量之間的因果關係時,調查者用A變量來刺激B變量,A變量即自變量,B變量即因變量;調查者用B變量來刺激A變量,B變量則成為自變量,A變量則成為因變量。例如,在關於股份制改造對企業效益提高的作用的調查研究中,股份制改造是自變量,企業效益是因變量;而在企業效益提高呼喚股份制改造調查研究中,企業效益成為自變量,股份制改造則成為因變量。
概述
設D是給定的一個數集,若有兩個變量x和y,當x變量在D中取某特定值時,變量y依確定的關係f也有一個確定的值,則稱y是x的函數,f稱為D上的一個函數關係,記為y=f(x),x叫做自變量,y叫做因變量。
因變量是自變量變化的結果,在心理學實驗中由自變量引起的被試行為上的變化稱為因變量(dependentvariable)。因變量是由自變量變化而引起的反應,與自變量相互依存。沒有自變量就無所謂因變量,沒有因變量也無所謂自變量。因變量是心理學研究測量和觀察的主要目標,是要測量或記錄的變量。
做一個運動適應性訓練的實驗。實驗共包括6組被試,每一組被試分別進行10分鐘、30分鐘和60分鐘的訓練,訓練任務的難度分為難、易兩種。自變量是訓練的時間(10分鐘、30分鐘和60分鐘)和任務難度(難、易),因變量是在訓練後進行的15分鐘測試中完成的運動適應性練習的百分數。
心理實驗因變量類型
因變量主要有三種類型:生理測試,如fMRI、PET、腦電圖、瞳孔反射、血壓、血液的化學成分等;行為測試,如錯誤率、反應時間、正確回憶率等;言語報告,被試對其解決問題中思維模式的描述等。
種類
因變量一般有以下幾種:
1、反應的潛伏期(反應時):指刺激開始到反應開始間的時間,反應心理過程的速度,可以探測被試記憶保持的狀況,也可以分析和測量被試的內部過程。
2、反應的持續時間:指反應開始到反應結束之間的時間。如完成一定工作所需的時間。
3、反應量:指反應本身的變化量。如條件反射建立的鞏固程度,要通過測量狗分泌的唾液量來計算,就是反應量。
4、反應頻率:指在一定時限內被試做出反應的次數。
5、反應的難度水平:通過一個難度表測量被試所能達到的水平。
性質
因變量有以下性質:
1、可靠性,指實驗結果的可重複性和一致性,即相同被試在相同實驗條件下應該得到相近的結果。
2、有效性,指因變量能有效地反映自變量變化的效果。當自變量,而非其他的因素造成因變量變化時,就說這種因變量是有效的。
有效性還有內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之分。內部有效性指能真正反應自變量的效果,反映自變量、因變量之間的明確程度高低的情況,提高內部效度的實質在於控制好各種無關變量;外部有效性指使用不同被試時仍可以重複實驗結果,即實驗結果的可重複性。提高外部效度的途徑主要包括:
(1)在不同條件下進行重複性實驗。
(2)使實驗情境與實際情境儘可能接近。
(3)採取合理的抽樣方式,選取有代表性的被試,減少取樣偏差。
3、靈敏度,指能從因變量的變化中觀察到自變量變化的情況,即因變量能靈敏地反映出自變量的變化。實驗作業太難或太易都不能反映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