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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铁路

哈大铁路旧称中国长春铁路南段,连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大连市,全长944公里,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交通命脉[1]。从黑龙江省的兰棱站开始,以北属哈尔滨铁路局管辖,以南属沈阳铁路局管辖。哈大铁路以沈阳北站为界,北部为京哈铁路沈哈段、南部为沈大铁路,而长春站大连站段曾称为长大铁路。

目录

历史

哈大铁路始建于1898年(清朝光绪二十四年),当时为沙俄所建的中东铁路南满洲支线,1898年7月6日在宽城子动工:15,1903年7月14日哈尔滨站旅顺站全线通车,全长946.5公里,为宽轨铁路。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公主岭站以南路段被日军占领,并改为于日本本土一致的1067毫米的窄轨。沙俄战败。1905年日俄双方签订《朴次茅斯和约》,将长春宽城子站以南的铁路转交给日本。1906年11月26日,日本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将长春段至旅顺段改名为南满铁路,划归该公司管辖。1907年7月,为了与京奉铁路(北京至沈阳铁路)连接,满铁又将轨道轨改成了标准轨的1435毫米,并一直沿用至今,原有的窄轨线路于1908年5月起陆续拆除:18。满铁于1907年开始对长大干线进行复线化,大连至苏家屯段于1909年10月27日完成复线铺轨,苏家屯至沈阳的复线则于1920年11月16日建成,沈阳以北至长春的复线1919年开工,但工程自1921年起时断时续,直至1934年9月26日才全部开通:18。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黑龙江,控制了除中东铁路以外的黑龙江地区各铁路。1932年,日本人的傀儡政权满洲国成立,南满铁路改归满洲国管辖,长春至大连段称“连京线”:14,但在1933年2月满洲国又同满铁订立委托经营契约,将所控制的满洲国有铁道的管理与建设权交给后者,由同年3月在奉天成立的“铁路总局”统辖管理。苏联于1935年3月将北满铁路以1亿4千万日元卖给满洲国。1945年日本战败,中俄两国达成了《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将哈尔滨至大连、旅顺路段合并成中国长春铁路,归中华民国与苏联共通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0年2月14日,中苏在莫斯科签订了《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规定1952年前将该铁路无偿移交中国政府。1952年12月31日,中长铁路由中国收回,并恢复设立哈尔滨铁路管理局,管辖包括哈大铁路的中长铁路全线。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长大线除大连至石河、苏家屯至铁岭这两个较为完整的区段外,其余区段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后经一系列抢修,长大线于1949年初恢复全线单线通车,复线修复工程也于1949年开始,直至1958年9月30日全面恢复双线行车:20。

2006年12月31日18时起,长大线沈阳北至大连段更名为沈大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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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