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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海,男,碩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1],國際法學專業、軍事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2]、博士後流動站合作導師、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航空航天法律研究中心首席顧問、[3]。軍事法研究中心顧問

周忠海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
出生 1945年
河北省沙河市
國籍 中國
職業 教育科研工作者

目錄

人物簡介

周忠海,男,1945年生,河北省沙河市人,1968年畢業於天津南開大學外文系。198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曾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4]、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副主任,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博士後流動站合作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併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國際仲裁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律協海事委員會特邀顧問,北京上海廣州青島威海杭州廈門蘇州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人物經歷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1981年),聯合國國際海洋學院結業(1984年),美國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1991-1992年)。

工作經歷

1981年作為中國海洋法代表團顧問出席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並參加公約起草委員會的工作。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教育司任職,1983年至今,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任處長,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學位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委員,任副教授、教授。曾主編《中國大白科全書》第二版(國際法卷),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所)特聘教授(研究員),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外交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民航總局特聘專家。

研究方向

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WTO法,國際海洋法,國際航空法,軍事法,國際人道法等[5]

學術成果

專著

《國際法學述評》,《國際海洋法》,《國際經濟關係中的法律問題》,《周忠海國際法論文集》,《國際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的和平發展與國際法》等專著12部。

編著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二版(國際法卷)主編;《周鯁生國際法文選》,《法律辭海》,《英美民商事訴訟文書範本》,《中國商法》(Business Law in China, Trade, Investment and Finance),英文版,《中華法學大辭書·國際法卷》,《中國法學大詞典》(國際法卷),《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務大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疑難條文釋義》,《WTO諸邊協議釋義》等21部。

周忠海
周忠海

譯著

《合同法概論》,《英漢辭海》,《法律教學新方法》,《歐洲合同法》,《國際公法規則之衝突》等8部

學術論文

"國際法及其在國際關係中的作用","中國入世後的若干法律問題思考","粗暴踐踏國際法已構成犯罪","進一步推動國際法在中國的研究和發展","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和有關的國際法問題","國際經濟法在中國的研究與發展","WTO規則與國際法","海洋法中的剩餘權利","中國的和平崛起需要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全球通緝經濟犯罪的難題","海外投資的外交保護","論武裝衝突中的習慣國際人道法","武裝衝突法", "海洋法與國家海洋安全","生物科技相關法律問題與《禁止生物武器公約》,"論現代國際海洋法中的海盜"等150餘篇。

榮譽獎勵

被譽為"當代中國法學名家"[6];《國際海洋法》一書榮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獎,美國國防與外交政策雜誌曾多次引用該書的論點和觀點。"中國的和平崛起需要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一文被《中國學術年鑑》評為2004年優秀法學學術論文。"國際法及其在國際關係中的作用"是為中央政治局講座的講稿,收入〈中共中央法制講座匯編〉。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