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福春(1963年|1月),天津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9月參加工作,南開大學政治學理論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畢業於天津市靜海縣師範學校學習。1993年,擔任共青團靜海縣委書記。1996年5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副書記。2002年3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市青年聯合會主席。2006年4月,任漢沽區委書記。2009年,任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委副書記。2014年,任天津市津南區委書記。
2016年1月11日,中共中央紀委[1] 發布消息,呂福春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4月,向其行賄的天津地產商人劉存發因犯單位行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