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焕
吴金焕,深圳北京同仁堂星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目录
人物信息
姓名:吴金焕 性别:女 工作中的吴金焕 工作中的吴金焕 民族:汉 年龄:53 学历:中专 参加政党及名称:中国共产党 工作单位及职务:深圳北京同仁堂星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主管 曾获得荣誉: 1982年 北京市工业系统标兵 1982年 北京市知识型优秀员工 2007年 首都五一劳动奖章 2008年 北京市三八红旗手 2009年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吴金焕简介
吴金焕,深圳北京同仁堂星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从上任之日起她就深知自己肩负的重托,全心身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市场面前她是一名开拓者,根据市场的变化开拓市场,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目前各店共有专家20名,不仅满足了深圳市民在不同的区域接受同仁堂中医诊疗服务,而且扩大了销售,弘扬了同仁堂的品牌。目前,在她的带领下,在深圳共有7家北京同仁堂药店和1家批发企业(配送中心),为同仁堂在深圳市场开拓出了一片广阔天地。在品牌面前她是一名卫士。她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明确“质量管理,人人有责”,严抓制度管理,规范流程,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通过大众媒体宣传同仁堂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职工面前她是一名知心大姐。她把人才管理作为突破口,大胆提拔年轻、有活力的店员,把他们放到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发挥知识分子的自我价值,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环境留人,为公司建立了一支强硬的专家队伍和员工队伍,使企业的发展有了后劲。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吴金焕先进事迹
吴金焕同志秉承同仁堂“德、诚、信”的思想,严守“仁德为本,药德为魂”的行为理念,兢兢业业干工作,踏踏实实学技术,立足岗位做贡献。作为一名出色的技术工人,她曾经获得过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标兵,也获得过北京市工业系统标兵、北京市知识型优秀员工等多项荣誉。吴金焕同志2001年被委派到同仁堂位于深圳的一家合资药店,作为同仁堂派出的技术主管,她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对同仁堂药品特色的熟悉和对企业文化的准确把握,让她在开展工作时游刃有余,并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经营销售等领域成绩斐然。 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中医文化
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医药企业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吴金焕同志时刻恪守同仁堂的职业道德,在义和利的面前,始终遵循“以义为上”的原则。作为药店质量第一责任人,她经常在质量管理会议上强调: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同仁堂人从不把经济利益作为惟一的目标,而是把保护公众健康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处理好质量与成本的关系,当成本与质量发生矛盾时,成本让位于质量。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公司质量部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商品质量与管理层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并授予质量负责人检查权、决定权、处罚权。同时,她还十分注意宣扬同仁堂企业文化和历史传统,亲自负责深圳同仁堂药店的装潢设计工作,让药店增加了传统文化气息,特别是同仁堂特色和浓浓的京味,并通过电视、画册等宣传媒体向顾客介绍同仁堂340余年的发展历程,让每一位进入药店的顾客都能感受到首都老字号药店的别样气息。
劳动模范
创造经济效益,提供就业岗位自2001至今,吴金焕作为同仁堂派出的代表,与深圳的投资方共同努力,使得深圳同仁堂从最初的1家店发展到8家店和1家批发公司,公司累计上缴利税2400多万元,实现利润3015万元,股东回报率642%,2009年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她不仅为同仁堂在深圳医药市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深圳同仁堂药店的员工从最初的20多名增加到现在的220多名。她还利用自己的技术技能优势,加强员工培训,并大胆提拔年轻、有活力的店员,充分发扬了同仁堂员工“传、帮、带”的优良传统。经她的培训和带领,先后有多名25岁左右的药学技术人员走上药店中层领导岗位,使同仁堂在当地的发展充满了后劲。 兢兢业业工作,平凡创造辉煌作为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和一名普通的女职工,吴金焕同志为了推广同仁堂的中医药事业,远离家乡,抛家舍业,十几年如一日,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特别是爱人去世后,她至今孤身一人,为了更好的发展同仁堂事业,她把孩子交给父母,自己则在外地为同仁堂奋力拼搏。她每天既要面对顾客、面对员工,完成繁重质量检验工作和员工培训工作,又要面对合资方,沟通协调好同仁堂与合资方的关系,她不仅取得了顾客和同事的信赖,也得到了合资方的信任和支持。在这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工作中,她所保持的这份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吴金焕同志2003年-2006年,她被评为北京同仁堂集团优秀工作者;2007-2008年获首都“5.1”劳动奖章、北京市“三.八”红旗手。2009年,她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同仁堂创建34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上,吴金焕通知作为同仁堂一线工作者领军人物的代表,上台接受了国家领导颁发的证书,并接受了北京电视台的采访。该晚会的实况被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20余家卫星电视台转播,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劳动模范简介
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劳模评选程序
由地方政府推荐国务院于1989年4月颁布的《关于召开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称:“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方针并具有以下条件者,可入选劳模:(1)在企业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2)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3)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9)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这个评选标准基本延续到今天。 而评选标准的第一条,很容易地把厂长、经理等企业负责人推上光荣榜。也正因为如此,1989年全国劳模大会筹委会硬性规定:在各地评选的人员比例中,一线工人不得少于32%。
=全总评选
劳模评选不是工会系统“独家包干”,而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20余家部委协同成立“表彰筹备委员会”,由于劳模的主体为职工,该会的办公室就设立在全总,负责日常工作。因此,评选的范围是大大超过工会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