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名家(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学派之一)

名家

来自 抖音网的图片

名家,诸子百家之一,又称“讼者”“辩者”“察士”“刑名家”。中国严谨逻辑思想开创者,和西方逻辑思想之先锋亚里士多德同期。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的六家之一,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之一。 [1]

古代名家“辩者”以严谨逻辑思想而闻名。名家在中国开创了逻辑思想探究,包括对思想中最基本的元素 “实”与“名”和各命题关系的诠释,著名的命题包括“历物诸题”、“辩者诸事”等,著名人物有邓析、公孙龙、宋钘、尹文、惠施、鲁胜、吕才、叶适、傅山、程智等人。

目录

产生渊源

关于名家的起源,《汉书‧艺文志》引用刘歆《七略》的说法,认为出于礼官,因为古代依照名位的不同,有不同的礼仪要遵循,因此礼官会特别擅长于辨别名位之事,成为后代名家的来源。随着成文礼法公布之后,社会上出现了讼者一类人,他们根据法律条文进行辩护,由于这些学者专门从事名词概念的探讨,因此称他们为“辩者”。随着辩者根据辩护要素进行统察发掘问题,由于这些学者需要对获取的诸多条件进行概率统计及最优化决选的辩察,因此称他们为“察士”。随着察士根据最优论点进行公讼,由于这些学者需要在实际应用中运用理性逻辑的不造成歧义的非文字游戏的语言写出逻辑明确的法律条文及条约,讼者必须加以大量的历物辩题、现实/模拟案例锻炼,因此又称他们为刑(形)名家。

汉代学者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则他们称为“名家”。春秋后期郑国的邓析,就是这类人物的代表。春秋末期以来的名辩思潮,发展到战国中期,由于激烈的社会变革,使旧有的概念不能反映新事物的内容,而新出现的概念还需要社会的公认。

这种名实不符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上十分普遍,急需解决。适应这种社会需要,后来逐渐出现了一批以人的认识本身为研究对象的思想家,他们致力于论辩中逻辑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名家学派。

思想内容

名辩之学虽然是因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为论辩之必要而兴起的。然而名家对于名学的研究,与诸子相较就有了变化。名家学者首先将“语言”与“事实”分离开来,让语言变成纯粹运思的符号。接着,又任意挪移这些符号,有意识的违反语言约定俗成的内涵与外延,使得变异的语言本身就变成哲理思辩的内容。也就是说,在名家学者的思想里,语言不再只是思辩用的工具,而是思辩的主要对象。

在语言与事实分离之后,惠施借由瓦解语言与事实之间的确定关系,从而消解语言认知和经验知识带给人们的固执,并理解相对的视角。当万事万物皆不存在绝对的分别时,就能到达天地一体的境界。

而公孙龙则更偏向纯粹的语言分析,将用于描述事实、感觉、性质的语言一一分离。世界的万事万物都分析成感觉要素之后,就可以得知真实世界都是拼凑各种感知而成的。因此,只有语言的呈现才能让事物真实的存在,而现象世界中的万物却都是虚幻的。

学派发

在先秦时期,并无“名家”的称呼,先秦诸子的著作当中多半称其为辩者。如《庄子‧天地篇》“辩者有言曰:‘离坚白,若县寓。’”、〈天下篇〉:“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

到了汉代始见名家之称。司马迁之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汉书‧艺文志》采刘歆《七略》说法,则云:“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对于此一命名,后世有些学者持反对之见。著名的如胡适认为:“家家皆有名学(逻辑学),所以没有什么名家,不过墨家的后进如公孙龙之流,在这一方面,研究的比较高深一些罢了。

名家派别

合同异派

合同异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惠施。 这一派注意到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认为事物的差别只是相对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言,主张一切现实差异都只有相对的意义,提出人们在认识中应该否定差异的界限,直至承认一切对立都为无条件的同一,“毕异”的本是“毕同”的。他们用来论证自己观点的主要命题有10个,《庄子·天下》篇中记载了这些命题。其中第一个命题说,万物都由一种叫做“小一”的东西构成,因而彼此在本质上并无差异;由万物组成的宇宙,又是一个唯 一的“大一”,此外别无他物。第五个命题说,一般常识认为,事物之间有“大同”与“小同”的差别,但从本质上说,可以认为万物是“毕异”的,也可以认为万物是“毕同”的。第十个命题说,归根结底,“毕异”的本是“毕同”的,因而应该不分物我,“泛爱万物”,天地虽然上下悬隔,其实犹如一人之身,也不必要分彼此。

离坚白派

离坚白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公孙龙。 这一派注意到事物和名称的差异、独立和稳定,强调不同名实的不同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中断性。他们认为,万物都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同的,甚至一物之中的各种属性也是互不相关的,因而否定了事物和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这一派的著名论题为“白马非马”和“坚白石二”。他们认为“马”是“命形”的,“白”是“命色”的,“命色者非命形也”,所以说“白马非马”。他们又说,眼看不见石之坚,而只能看见石之白,因此“无坚”;手摸不着石之白,而只能触及石之坚,因而“无白”,由此断言“坚”和“白”是互相分离、各自独立存在的。

坚白同异派

主要代表人物是墨子、杨朱。 合同异派和离坚白派在认识上所犯的各持一端的片面性错误,经其墨子、杨朱的努力而有所纠正。《庄子·骈拇》云:“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棰辞(棰辞二字据王叔岷说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韩非子·六反》:“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由此可知,杨朱学派当积极参与了战国时期关于坚白同异的论辩。可惜的是,杨朱学派在这方面的见解和贡献已无法考知了。《荀子·王霸》:“杨朱哭衢涂曰:‘此夫过举跬步(半步)而觉跌(差)千里者夫’”杨朱哭于歧路的深刻原因和深刻含义在于杨朱对于理论出发点上的细微差别的重大意义和严重后果有异常的理论敏感性。 公孙龙等人强调感觉的分离,认为石的坚和白是互相分离的,称之为离坚白。而后期墨家却认为石的坚性和白性是"相盈"的(互相包含的)。

学派总结

上述两派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并且各持一端。合同异派夸大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动不居的特性,认为一切都是同一;离坚白派则夸大事物的相对独立和相对静止的特性,认为一切都是差异。合同异派合异为同;离坚白派离同为异。前者犯了相对主义的错误,后者则犯了绝对主义的错误。所以墨家、杨朱提出了“坚白相盈”的命题,荀况,强调“制名以指实”的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古代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发展。秦统一六国以后,各辩思潮随之消匿。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