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圭書
基本信息
簡介
葉圭書,字芸士,南皮葉三撥人,生活在清道光年間,曾任鄒平、館陶、歷城等縣縣令,後來官至山東按察使,三品。葉圭書是一個詩人,著有《滄粟庵詩抄》二卷。更可貴的是,他編寫了《國朝滄州詩抄》十二卷,《國朝滄州詩續抄》四卷、補遺一卷,《國朝滄州詩補抄》二卷、補遺一卷和《滄州明詩抄》一卷,為保存滄州的文化遺產做出了重要貢獻。
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葉圭書知歷城縣時,建濟南千佛山齊煙九點牌坊,取唐李賀《夢天》詩中 "遙望齊州九點煙,一泓海水杯中瀉"意境,提匾額"齊煙九點"四字,為濟南景致的點晴之筆。咸豐十年(1860)罷官後,寓居稷下(山東臨淄)期間,為歷城文士解鑒的著作《益智錄》作跋,惜才之情溢於字間。道光二十六年(1854)與王國鈞一起編輯《國朝滄州詩抄》。撰有《滄粟庵詩鈔》二卷傳世。
《益智錄》跋
庚申之春,餘罷官後僑寓稷下,杜門養痾,惟以書籍自娛。客有言《益智錄》者,亟購其書讀之,亦搜神志怪之流;而筆意矯矯絕俗,迥非近今操觚家可比。其著名為歷城解子鏡,名鑒。爰訪其人,而歷邑鮮有知其姓字者。嗣聞其設帳於黃台山,在城北八里許,因宛轉招致之。無何,扣扉見訪,則皤然一白叟也。詢其生平,自雲:少應童子試,至老不遇,卒未獲衿;家貧,恃訓蒙為業,今行年已六十矣。其人清臞鶴立,意致溫雅,語言訥訥,如不能出諸口。而於諸子百氏之書,多所涉獵,工文善詩,究心於古。此編則誦讀之餘,戲仿淄川蒲氏《聊齋志異》而成者。以此窺解子,猶泰岱之一拳,滄溟之一勺耳。談者見其規仿《聊齋》神肖,謂可與《聊齋》爭席,餘謂不然。《聊齋》天才橫逸,學問奧博,後人詎易相踵?然《聊齋》以懷才不遇,特藉此以抒其抑鬱,故其書呵神詈鬼,嬉笑怒罵,無所不有,殆亦發憤之所為作耳。解子少負雋才,一無遇合,至垂白之年,猶坐窮山中,訓童子以糊口,其窮厄視《聊齋》為何如?而所為書,無一骯髒語,無一輕薄語,勸善懲淫,一軌於正。雖與《聊齋》同一遊戲之筆,而是書獨能有裨於世道,是其讀書養氣之功,視《聊齋》差有一長也。然吾因之有感矣。人情好奇而厭常,震虛聲而寡真賞。《聊齋》以沉博絕麗之才,搜奇獵異,出幽入明,自足以耀士林之耳目。而其時又有名公卿負海內龍門之望,片言品題,聲價百倍,故雖窮困潦倒,而猶能聲華藉藉,傾動一時。解子才非不逮,徒以恂恂鄉黨,不慕浮華,不矜聲氣,坐使名字不出於里閈,士大夫幾無有知其誰何者,斯非一不平之事耶?顧餘宰歷城時,解子猶應縣試,餘以風塵栗六,竟未物色及之。今餘解組將歸,解子已篤老,乃始相與扼腕而嘆也。嗚呼,晚矣!
咸豐十年八月,滄州芸士葉圭書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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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茫茫地,一片青青天。中有種種蠕動物,蜂屯蟻聚萬億千百團。諸種之中有一種,如禽如獸如蟲如介而獨能言。此亦一物存兩間,不知古來是誰好事而以人名焉。自有食而使之水與火,自有皮而使之衣與冠。聚不知誰何之人而命之曰眷屬,取大公無私之事而限之以姻緣。從此矯揉造作踵相接,兵農禮樂與便蕃。人生萬事皆後起,獨有呱呱一啼啞啞一笑為天然。不能於此導本性,而乃科條名目相糾纏。本無法也何有犯,本無令也何有干。立法設令誘之使入阱,又從而張其禁而繩其愆。無中生有實自擾,遂謂刑罰教化經濟皆微權。更有伏羲老子惡作劇,亂塗六畫垂諸篇。不知當日偶記何數目,致使千秋萬古閉目搖頭窮鑽研。頭童齒豁寢食廢,問誰跳出太極圈?因是遂為文字祖,六經之後多簡編。考據之文徒獺祭,議論之文只唾殘。詩為心聲接風雅,作者歷歷唐宋元。偶見一花聒不已,偶有一鳥嘖有煩。身心性命底關係,而乃詫為盛業千秋傳?經濟如彼殊足鄙,文章如此亦可憐。孜孜矻矻勞未已,忽有泰山主者來邀攀。我大不幸廁人類,多方束縛身拘牽。不為羽毛鱗介伏山谷,乃使齷齪相顛連。我願棄此七尺去,蕩然化作風中煙。排空御氣覓取盤古老魂魄,與之遊戲鴻蒙前!
從這首詩看,葉圭書的基本思想是老莊思想,主張"棄聖絕智",回歸純樸,認為"人生萬事皆後起,獨有呱呱一啼啞啞一笑為天然",要"復歸嬰兒",回到人生最本真的狀態。在法律問題上,他認為本來無法、何有干犯?立法設令不過是誘人進入陷阱。出於這種思想,他在處理案件時重教育、寬刑罰,有時判斷案件甚至以"葫蘆提"的方式處理--雖然不是那麼黑白分明,卻體現了葉圭書的人文主義精神。
益智錄
葉圭書斷案的故事出自清代解鑒的筆記小說《益智錄》。《益智錄》本來是一本模仿《聊齋志異》的短篇小說集,書中多記鬼狐神怪之事,很難拿來當作信史來讀的。但是,這個故事卻是一個例外。因為,這本書出版之後,被這則故事的主人公葉圭書看到了,於是在家養病的葉圭書欣然為這本書寫了跋文。可以設想,如果葉圭書認為這則故事所記與事實不符,肯定會提出異議。葉欣然為之作跋,就等於承認這件事情的真實性。"經當事人審閱同意",在古代文學作品裡,這還是很少見的哩。
故事說,山東歷下某村有一個姓於的老太太,看閨女回家,提着一籃子糧米,糧米里埋着八百銅錢。天氣很熱,於老太太走得滿頭大汗。這時,鄰村的王大嫂從後面走過來,一看於老太太氣喘吁吁的樣子,說:我替你拿着籃子吧?於老太和王大嫂本來相熟,就同意了。王大嫂腳步快,於老太走得慢,王大嫂說:我到前村里等你去吧?於老太說行啊,王大嫂就挎着籃子前頭走了。
一會兒,於老太和王大嫂在前村見了面。可是於老太一摸,糧米里的銅錢卻沒有了。問王大嫂,她說沒看見。八百銅錢很有限,可是這是於老太的閨女紡線織布一文錢一文錢積攢下來,背着丈夫偷偷拿給老娘的,於老太把它看得比命還重,錢沒有了,如何忍得!老太太先是大哭,繼而大罵,要跟王大嫂拚命,眼看倆人就撕擄起來了。
這時候,恰巧曆下縣令葉圭書打這兒經過,於是把她們叫過來問問情況。於老太太邊哭邊說,樣子實在可憐。看看王大嫂,挺漂亮挺精神的人兒。當時天很熱,衣服穿得不厚,隱隱看得出來她的腰裡好像有銅錢的樣子。叫身邊的男衙役搜她的身,那是十拿九穩。可是葉縣令覺得那成什麼樣子?看看旁邊有一座古廟,縣太爺決定到廟裡去查這個案子。
廟裡坐穩,葉縣令叫衙役把地方叫來,吩咐地方去打四兩酒。不一會,酒打來了,葉縣令找了秤來一稱:分量不足!縣令就派人把賣酒的傳到廟裡,問道:地方沒有給你酒錢嗎?賣酒的說:給了啊。縣令說:既然給了酒錢,憑什麼你給我小分量啊?本該重重責罰你,看你無知,罰你八百銅錢,快快拿來!賣酒的不敢違抝,急急忙忙回到店裡拿了八百銅錢交給太爺。太爺把八百銅錢給了於老太,安慰她說:"你的錢也許根本就忘在女兒家沒有拿來,你就甭向王大嫂要那錢了,自己回家去吧。"把於老太和王大嫂都打發走了。
葉縣令又把賣酒的叫到身邊,問道:你做買賣幾年啦?賣酒的回答說:五年啦。問:也有不少的外欠吧?答:有二百多千的欠賬呢。葉縣令說:我幫你要回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呢。就告訴衙役說:你們去告訴那些欠賬的,人家小本生意不容易,有錢的還錢,沒錢的還糧食頂賬,誰要就是不還,傳到衙門重責!沒有幾天,賣酒人的外欠全都要上來了。
葉縣令把賣酒人叫到身邊說:罰你八百銅錢,我知道你覺得冤枉。 你還怨恨我嗎?賣酒人感激涕零,連連說:您可真是青天啊。
在斷這個案子的過程中,葉圭書明知道是王大嫂拿了於老太的銅錢,但是,他沒有"窮追猛打",一定要把事情搞個"水落石出"。第一,他認為讓男衙役粗暴的搜查一位婦女是不文明的,不人道的,是對人格的一種侮辱;第二,他認為拿了人家八百銅錢固然不對,但是是一種小過,馬虎過去也算不得什麼大問題。或許他寄希望於王大嫂的自我反省?第三,他實際上是利用自己的權力製造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他以"模糊哲學""葫蘆提"了結這樣"一件小事"。他不苛求別人,也不苛求自己。
北宋張耒張文潛《明道雜誌》說:錢穆父擔任開封府尹,斷案果決迅速,蘇東坡譽之為"霹靂手" 。錢穆父謙虛地說:"敢雲霹靂手,且免葫蘆蹄(即葫蘆提,下同--本文作者注)。"在這篇故事的後面,當時的讀者李瑜謹加了一個批註,引用了這句話,然後說:"芸士先生決此獄真所謂'霹靂手'也,不得以庸吏之'葫蘆蹄'目之。"他生怕別人說葉縣令是個"糊塗官",認為這種表面上的"葫蘆提"本質上是"霹靂手"。時過一個半世紀,我們會對葉圭書的人文主義精神看得更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