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液體
簡介
燃點越低,危險性就越大,燃點在45℃以下稱為易燃液體,45℃以上稱為可燃液體。[1]
某些具有某種鹵代烴的易燃或可燃液體混合物,在標準的閉口杯試驗條件下不顯示閃點,而其他混合物可能呈現閃點升高。然而,如果鹵代烴是更易揮發的組分,其部分蒸發可能導致液體有閃點,或降低的閃點。為了評價這種液體混合物的火災危險性,可以蒸發原始樣品的10%,20%,40%,60%甚至90%以後,再進行閃點測試,或在能代表其使用條件的其他百分數下進行測試,對於開放系統,例如敞口工藝罐或戶外濺灑,在評價火災危險性中,可能開口杯測試法更有用。
特性
可燃液體的特性:
與空氣混合併達到一定濃度時,遇到火源就會發生爆炸。這個能夠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叫做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比來表示。在「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內,有一個最低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下限;還有一個最高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上限。只有在這兩個濃度之間,才有爆炸的危險。如果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低於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既不會爆炸,也不會燃燒;[2]高於爆炸極限,遇到明火,雖然不會爆炸,但接觸空氣卻能燃燒。 生活中常見可燃液體:酒精、汽油、柴油等
易燃、可燃液體的特點是:
①燃燒爆炸性;
②揮發性;
③能形成飽合蒸氣壓力;
④受熱膨脹性;
⑤流動性;
⑥帶電性;
⑦腐蝕和毒害性。
燃燒特點
可燃液體的燃燒實際上是可燃蒸氣的燃燒,因此,液體是否能發生燃燒,燃燒速率的高低與液體的蒸氣壓、閃點、沸點和蒸發速率等性質有關。在不同類型油類的敞口貯罐的火災中容易出現三種特殊現象:沸溢、噴濺和冒泡。
突沸現象:液體在燃燒過程中,由於不斷向液層內傳熱,會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點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產生沸溢和噴濺現象,造成大面積火災,這種現象稱為突沸現象。能產生突沸現象的油品稱為沸溢性油品。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可燃液體?什麼是易燃液體?有什麼燃燒特點?考試資料網
- ↑ 可燃液體的爆炸濃度極限與液體所處環境的什麼有關新浪愛問知識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