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中英全面建交談判始末》
20世紀60年代末,隨着國際關係的變化,中國同英美等國關係緩和,中方有意升級中英外交關係。在這種大背景下,中英全面建交的談判正式啟動。1971年1月15日,中國駐英代辦裴堅章和英國外交部政務次官羅伊爾在倫敦談判,英國駐華代辦譚森在北京接洽,中方負責人是時任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中方提出全面建交的條件是英國贊成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不再支持「重要問題」提案,撤回英國駐台灣淡水的「領事館」。
[1] 值得一提的是,英方對華政策一直受美方影響。英方會隨時告知美國談判進展,保持和美方緊密協商的外交傳統,但是美方卻對英方有所保留,一直沒有對是否堅持「重要問題」提案表態。美方一再要求英方延緩談判,私底下卻在秘密籌劃基辛格訪華,不想讓英方捷足先登。
中美關係的快速緩和給英方帶來巨大的危機感。如果美方單方面放棄「重要問題」提案,英方的談判立場會陷入被動。中方為了恢復聯合國代表權,已爭取到加拿大、意大利等十幾個國家的支持,不再迫切需要英方的贊成票。英方很難以此為談判籌碼,很可能面臨中方增加的新條件。1971年6月,英方在得到美方默許後,決定贊成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撤回淡水「領事館」,計劃向中方遞交任命英國駐華大使艾惕思的文件。
1971年7月10日,喬冠華向譚森提出新的談判條件,要求英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英方對中方突然增加的條件感到驚訝。其實中方的新條件不是憑空而來,當時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正在北京秘密協商尼克松訪華計劃,中英談判條件是跟隨中美會談進展同步更新的。周恩來告知基辛格,台灣歷來是中國的領土,美國必須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基辛格表示,美國承認台灣屬於中國,希望台灣問題和平解決。在中美關係加速緩和的背景下,中方有充足的信心向英方提出新條件,然而英方對中美會談進展並不知情。
7月15日,中美同時宣布尼克松將於1972年5月前訪華。英方在最後一刻收到通知,時間僅夠準備一份支持尼克松訪華的聲明,英方設法順應美方想法拖延談判,反觀美方卻在密謀總統訪華,英方始終被美方的做法誤導欺騙,英方為此感到憤怒。
尼克松宣布訪華成為中英談判的轉折點,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談判條件的設置。英方擔心類似的背叛還會發生在美國外交的其他方面,逐漸轉向更為自主的外交決策方式。
1971年7月15日,在尼克松發布訪華計劃的同一天,英方宣布將與中方就互換大使問題進行新的談判。中方換文稿要求英國撤銷駐中國台灣省的官方代表機構,支持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同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及其所屬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對此,英方支持中國恢復聯合國代表權,但是不接受關於台灣地位的表達。雙方在原則問題上相持不下,直到聯合國大會召開才出現轉機。
1972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立外交關係最頻繁的一年。中方與大批國家建交的計劃對英方造成壓力,英方不得不妥協,譚森向喬冠華表示,英方接受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的立場,口頭保證不提倡「台灣地位未定」,不謀求說服別國接受這樣的觀點,但如被公開問及其對於台灣問題的立場,例如在議會中答覆問題時,英方仍將表示其立場未變。
中方認為,英方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又說「台灣地位未定」,這是自相矛盾的,中方分析英方保留這個立場是為適應美日鼓動台灣獨立的逆流,同時中方討論出兩種談判方案來解決「台灣地位未定」的尾巴:一種是駁斥「台灣地位未定」,要英方收回,否則寧可拖下去;另一種是對英方口頭保證不提倡「台灣地位未定」予以肯定,但對它留下的尾巴表示不滿意,並保留作出反應的權利。外交人員將方案上呈,毛澤東批示:「英國無理,再拖幾年。」
1972年1月,英國新任駐華代辦艾惕思到北京與喬冠華談判。雙方關於「中國內政」的表述沒有達成一致,中方要求在換文稿中加入「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
中英雙方經過新一輪的磋商後達成一致,用內部換文的方式確定關於台灣地位的表述,將「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應由中國人民自己解決」寫入補充文本,作為英方回應台灣問題的統一口徑。英方不再使用「兩個中國」「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台灣地位未定」等說法。
中英雙方確定簽約內容後,英國外交部不同部門對簽約時間存在不同意見。英方駐華代辦艾惕思主張在尼克松訪華前與中方簽約,理由是如果美方與中方就台灣問題達成一致,中方就不再迫切需要英方對台灣問題表態,可能在其他方面提出更苛刻的談判條件。但英國外交部北美司外交人員又唯恐因此激怒美方,於是最後英方決定在尼克松訪華前後密切觀察美方對華態度,延遲公布中英談判的結果。
1972年2月21日至28日,尼克松訪華。美方外交人員提前到北京做準備工作,住所與外界隔絕。英方外交人員只有在友誼商店才能偶遇他們,除了打招呼沒有更多交流。英方決定採取更加獨立自主的外交決策方式,迅速與中方開展新的談判。中英兩國最終達成一致,將英國政府派至北京的外交代表由代辦升格為大使,完成全面建交談判。
尼克松結束訪華後不久,1972年3月4日,中英兩國確定換文稿內容。3月13日,喬冠華與艾惕思簽署《中英關於互換大使的聯合公報》,決定將本國派至對方首都的外交代表由代辦升格為大使。英國政府承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省的立場,決定撤銷其在台灣的官方代表機構。英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3月30日,英國首任駐華大使艾惕思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代主席董必武遞交國書。7月,中國首任駐英大使宋之光向英國女王遞交國書。中英外交關係由代辦級升格為大使級,為兩國領導人進行國事訪問鋪平道路。10月,英國外交大臣霍姆訪問中國,成為英國歷史上第一位訪問新中國的現任外交大臣。第二年,姬鵬飛外長回訪英國,兩國外長實現歷史性的互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