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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隶:是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十九年后,因废北平布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

南直隶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十九年后,因废北平布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俗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南直隶不同于一般承宣布政使司,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区,范围内的十八府州直接向南京六部负责。[1]

目录

沿革

  • 南直隶所属辖境,于蒙元时,分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 韩宋建立后,于龙凤二年始设江南行中书省,辖境为应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广兴府、常州路、扬州路、庐州路、安庆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镇江府;
  • 韩宋龙凤十年始设中书省,江南行中书省并入,因为所辖直属中书省,故称之为“直隶”;同年设置江淮行中书省,治所位于庐州府;
  • 龙凤十二年,江淮行省并入中书省。
  • 大明洪武元年朝议确定应天府为南京,是为京师。[2]
  • 洪武十一年,改南京为京师。
  • 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废置中书省,而中书省所直辖府州改为直属六部,但俗称依旧为直隶。
  • 成祖永乐十九年,永乐迁都燕京,改京师为南京,直隶改称南直隶。[3]
  • 仁宗洪熙元年,因为淮备将首都重新迁回南京,所以复改南京为京师。[4]
  • 英宗正统六年,因罢迁回南京案,所以行在复改京师,京师再次降为留都南京。此后再未变更。[5]
 
南直隶:南北直隶的府和直隶州与十三布政使司一样,都是直接归中央六部管辖的。南直隶是南京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北直隶则是京师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南直隶不等于应天府,北直隶不等于顺天府

下辖州府

知名人物

由于南直隶辖境内拥有全国最为富庶的吴越地区,因而知名人物不胜枚举。

政治家

军事家

文化

思想家

科学方面

经济商业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