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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坐落於東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華僑大學法律系。法律繫於1985年開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為法學院。

首任系主任為我國著名僑務活動家、知名法學家、華僑大學原校長莊善裕教授。現任法學院院長是許少波教授,黨委書記是曾佳揚副研究員。

目錄

教師隊伍

學院現有專職教師43人,其中教授6人,約占教師總數的14%;副教授25人,約占教師總數的58.1%;教師中35歲以下2人,36-45歲24人,46歲以上17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2人,約占教師總數的74.4%;具有海外學術背景的教師13人,約占師資總數的30.2%。有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人、福建省高校傑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入選者3人。

專業簡介

法學學科現有一個本科專業(法學專業[1])、兩個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其中法學碩士學位點下設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刑法學等五個學科方向。法學本科專業入選教育部「雙萬計劃」(福建省一流本科專業),法學學科獲評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原學科」、福建省重點學科;學院現有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福建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福建省法學研究生工作站、福建省法學研究生導師團隊等多個省級平台、學科團隊。

2000年以來,法學院累計獲立國家級科研項目17項,省部級項目近80項,發表高質量核心期刊論文(華僑大學相關文件規定的二類B及以上論文)百餘篇。近兩年,學院教師累計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發表文章3篇,10餘篇論文獲《人大複印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人才培養

法學院因僑而興,辦學特色鮮明。在校學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兩生、因材施教[2]」一直是法學院的特色。法學院一貫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倡導為僑服務,為港澳台服務的教育理念,發揮學院學科綜合性優勢,為澳門培養和輸送了大量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在國務院僑辦及相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為了迎接澳門回歸,法學院於1996年開始在澳門招收法學本專科及研究生。據不完全統計,華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的各類畢業生在目前澳門警察中占了10%左右,為澳門的穩定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

國際交流

法學院積極走國際化辦學道路,與日本桐蔭橫濱大學台灣的輔仁大學中原大學東海大學暨南國際大學台中教育大學法學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師訪學,互派學生交流。依託華僑大學與日本、美國、英國、台灣等國家地區的交流項目,法學院近三年來共有30名學生赴境外攻讀學位、留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持續推進,對於增強我院國際化氛圍,開闊學生國際化視野,提升我院人才培養的國際化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過3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華僑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師資力量雄厚,二級學科齊全,辦學特色鮮明,享譽港澳台和東南亞的知名法學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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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法學院建院30周年高清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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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