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平均律
十二平均律是一個中華思想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目錄
名詞解釋
一種音樂定律方法,將一個八度音分成十二個音程相等的半音,任意相鄰的兩個半音的音程值均為2的12次方根。由明代音樂家朱載堉(1536—1611)最早提出。朱載堉是世界上最先確定十二平均律的學者,他不僅推動中國律學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也在人類樂律史上樹立了里程碑。早在周朝,古人就發現了十二律,但是歷代學者用等差關係計算的十二律無法旋宮轉調。而朱載堉認識到半音的音高關係其實是等比關係,經過巧妙計算,他創製了「新法密率」,與今天的十二平均律完全一致,其優點是可以實現旋宮轉調。朱載堉還將十二平均律的原理應用到樂器中,設計製造了一些新樂器。在世界範圍內,鍵盤類樂器均廣泛使用十二平均律,鋼琴就是據此原理髮明並進行定音的樂器。
引例1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谿(xièxī)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崑崙]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 (《呂氏春秋·古樂》) (以前黃帝命令一個叫倫的樂官創製樂律。倫從大夏山的西邊,前往崑崙山的北邊,從崑崙山山谷中取來竹子,選取中空而內壁厚度均勻的竹子,截取兩個竹節的中間部分,長三寸九分,將吹此竹管發出的聲音定為黃鐘宮,命名為「舍少」。然後倫依次製作了十二根竹管,帶往崑崙山下,聆聽鳳凰的鳴叫,用來區別十二律。雄鳳的鳴叫有六律,雌鳳的鳴叫也有六律,用它們來與黃鐘宮的聲音進行比較,都適度諧和。)
引例2
大抵不用三分損益,而用勾股之術及開立方之法求之所得也。是以隔八隔六,循環無端,上下相生,首尾一貫,以證往而不返之說為非。是蓋二千餘年所未有,實自我朝始耳。 (朱載堉《律歷融通·附錄·音義》) (大體上不用三分損益的方法,而是用勾股定理和開立方計算可得到音律的高低。因此每相隔八個律或者六個律,就可以無限循環,前後相生,首尾連貫,這可以證明音律不能循環的說法是錯誤的。這大概是兩千多年來從未有過的發現,確實是從我朝才有的理論。)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