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眭夸传
原文
眭夸,赵郡高邑人也。夸少有大度,不拘小节。耽志书传,未曾以世务经心。好饮酒,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丧,须鬓致白,每一悲哭,闻者为之流涕。高尚不仕,寄情丘壑。同郡李顺愿与之交,夸拒而不许。邦国少长莫不惮之。
少与崔浩为莫逆之交。浩为司徒,奏征为其中郎,辞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与浩相见,延留数日,惟饮酒谈叙平生,不及世利。浩每欲论屈之,竟不能发言。其见敬惮如此。浩后遂投诏书于夸怀,亦不开口。夸曰:“桃简,卿已为司徒,何足以此劳国士也。吾便于此将别。”浩虑夸即还,时乘一骡,更无兼骑,浩乃以夸骡内之厩中,冀其维絷。夸遂托乡人输租者,谬为御车,乃得出关。浩知而叹曰:“眭夸独行士,本不应以小职辱之。又使其人仗策复路,吾当何辞以谢也?”时朝法甚峻,夸既私还,将有私归之咎。浩仍相左右,始得无坐。经年,送夸本骡,兼遗以所乘马,为书谢之。夸更不受其骡马,亦不复书。及浩诛,为之素服,受乡人吊唁,经一时乃止。叹曰:“崔公既死,谁能更容眭夸!”遂作《朋友篇》,辞义为时人所称。
妇父巨鹿魏攀,当时名达之士,未尝备婿之礼,情同朋好。或人谓夸曰:“吾闻有大才者必居贵仕,子何独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论》以释之。年七十五卒。葬日,赴会者如市。 【注】①桃简:崔浩小名。 ②维絷:约束,挽留。
译文
眭夸,赵郡高邑人。年轻时就很有气度,不拘小节。潜心读书,不曾把世俗事务放在心上。喜好喝酒,器宇轩昂,超然于世事之外。20岁时父亲去世,(他悲痛得)以致于鬓发全白,每次恸哭,听到的人都会感动得流泪。他情怀高远,不入仕途,将自己的情志寄托在高山大谷之中。同郡的李顺希望结交他,然而眭夸拒绝了,当地无论年少年长的没有不敬畏他的。
眭夸和崔浩年少时就是莫逆之交。崔浩担任司徒时,进言皇上要征召眭夸作自己的中郎官,然而眭夸却借口自己有病推辞不去。州郡的官员催促他就职,迫不得已,他才到了京城。和崔浩相见后,逗留了好几天,但是只喝酒叙旧,不涉及世务利害。崔浩每每想诱导他顺从自己的意愿,最终都难以说出口来。他就这样让人敬畏。后来崔浩把诏书扔到眭夸怀里,也不开口说话。眭夸说:“你已经作到司徒了,为什么还要用作官来烦扰才能出众的人呢?我现在就要告辞了。”崔浩想到眭夸就要回去了,来时只骑了一匹骡子,没有其他的坐骑,于是把眭夸的骡子藏在马厩中。希望以此来留住眭夸。
眭夸于是就委托送租粮的同乡弄了辆车,谎称是车夫,才逃出关去。崔浩知道后,叹息说:“眭夸是独来独往的人,原本不该用卑微的职务去侮辱他。使他赶着车子回去,我将怎样说才能向他赔罪呢?”当时朝廷律法严峻,眭夸既然偷偷回去,就有私归之罪。因崔浩仍辅佐在君王左右,才得以不受追究。过了一年,崔浩送还眭夸的骡子,并把自己的坐骑赠送给他,写了一封信表示歉意。然而眭夸没有接受他的赠与,也不回信。崔浩被诛杀以后,眭夸为他穿素服,接受乡人的吊唁,过了一段时间才停止。叹息道:“崔公已经死了,谁还能容得下我眭夸呢!”作《朋友篇》一文,篇中的文辞和内容为当时人所称道。
岳父是巨鹿人魏攀,也是当时的知名人士。眭夸没有完全以女婿之礼相待,和岳父的感情如同好朋友之间一样。有人对眭夸说:“我听说有突出才能的人一定会取得高官厚禄,为什么你偏偏留在乡间呢?” 眭夸于是作了《知命论》一文,予以解释。75岁时去世,安葬的那天,送葬的人像赶集一样(多)。 [2]
作者简介
李延寿,唐代史学家,相州(今河南安阳)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李延寿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3]